一、課程目標與教育目標
當采用課程的廣義概念時,課程目標與教育目標實質(zhì)上是一回事,都是教育目的的具體化,只是把它們放到了教育學科的不同的范疇加以討論,而冠以不同的名稱而已。
從目標的角度來比較,課程目標與教育目標在具體化過程中都可以分解成相應的不同層次的目標,彼此之間存在著一致性,特別是最具體的那一級目標。下表反映的是兩者之間的一致性關系∶
從內(nèi)容的角度進行比較,課程目標可能比教育目標劃分得更細致。如幼兒園課程內(nèi)容可劃分為五個領域,即健康、語言、自然科學、社會、藝術。再具體一些可以劃分為若干學習范疇,如日常生活、體能鍛煉、語言、數(shù)學、科學、社會、音樂、美術等。依據(jù)教育目的和課程長遠目標,每一個領域或?qū)W習范疇都可以制定出反映其教育價值的目標。如果從這個意義上來理解,這類目標就近似于學科課程的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一般是從教師教育的角度表述,而課程目標可以從兩個角度去表述。
一是從教師的教育出發(fā),表述期望通過教育活動幫助幼兒獲得的學習成果。例如自然科學領域的教育目標∶
.激發(fā)兒童對事物的好奇心,透過主觀的觀察、操弄、分析和發(fā)現(xiàn),培養(yǎng)研究開放的態(tài)度。
.透過與自然的接觸,發(fā)展兒童的觀察能力。
.培養(yǎng)兒童對動、植物的愛心。
.幫助兒童認識人類與自然界的關系,并關注生活環(huán)境。
.幫助兒童發(fā)展解決疑難的能力。
二是以幼兒的學習為出發(fā)點,指出幼兒在學習以后應該知道的和能夠做到的表現(xiàn),可稱之為學習目標。上述自然科學的教育目標如果以學習為出發(fā)點,可以表述為∶
.對事物有好奇心,學會觀察、操弄、分析和發(fā)現(xiàn)的方法,養(yǎng)成開放的研究態(tài)度。
.積極主動地與自然界接觸,觀察敏銳、細致。
.關心與愛護動、植物。
.認識人類與自然界的關系,并關注生活環(huán)境。
.增強解決疑難的能力。
無論是課程目標還是教育目標,其實質(zhì)是一樣的,它們都是對教育所期望的成果的一種表述。所以,有的課程編制和設計就把課程的目標叫做教育目標。我國幼兒園教育目標就是幼兒園課程目標。
二、幼兒園課程目標的作用
課程目標決定著課程的方向、內(nèi)容,以及實施過程的狀態(tài),它是整體課程的軸心,具有以下作用∶
(一)制定教育教學計劃的依據(jù)
課程在實施的時候,有不同層次的教育教學計劃,如年齡班(全年)教育計劃、學期教育計劃、月(周)教育計劃、以及一日生活安排和具體教育教學活動計劃,等等。制定這些計劃的一個重要依據(jù)就是課程目標。
教師在制定教育教學計劃時,一般都是依據(jù)目標的要求,結(jié)合幼兒的實際能力來確定計劃中的教育要點,再具體地設計每一個教學活動。比如,依據(jù)幼兒社會性發(fā)展的有關目標∶“引導幼兒認識并理解人們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培養(yǎng)尊重勞動,珍惜勞動成果的情感”,某教師選定了“幫助我們的人——我們的朋友”的主題①(①引自香港《學前教育課程指引》.香港教育署課程發(fā)展處印,1996),在主題目標中確定了教育的范圍與要求∶①向幼兒介紹各行各業(yè)的人物、工作及與我們的密切關系。②讓幼兒了解這些人物的工作,以及知道如何與他們合作。⑧使幼兒懂得欣賞及尊重這些人物。依此目標要求,教師設計了認識醫(yī)生、清潔工人、廚師、餐館服務員等具體的教學活動。
(二)引導教育教學過程的方向
課程目標對教育教學過程的導向作用具有兩個意義∶
一是具體的活動過程要符合全面發(fā)展的整體目標,不能只注意發(fā)展幼兒某一方面的能力,而忽視活動過程中各種因素對幼兒其他方面能力的影響。教師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如果沒有整體目標的意識,就會使自己的教育行為偏離總目標的方向,其教育效果便會南轅北轍。如有一個語言活動,教師擬通過討論“名片”的作用,來培養(yǎng)幼兒的口語表達能力及想象力,讓幼兒想辦法幫助小白兔對付狼及老虎。可教師想出的辦法卻是,小兔拿出老虎的名片來嚇跑了狼,后又拿出大象的名片來嚇跑了老虎。教師沒想到,她的“想象力”讓幼兒得到的結(jié)論是∶“名片”是用來唬人,騙人的東西。這一結(jié)果與教育目標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二是活動過程所選用的內(nèi)容及組織形式、方法、手段、途徑,應與目標保持一致,才能較好地達到教育效果。反過來說,就是內(nèi)容、形式、方法等相互之間的協(xié)調(diào)配合要靠目標的指引和調(diào)節(jié)。教師在設計教育活動時,要以目標為依據(jù),在活動過程中,要有目標意識,使自己的教育行為符合目標要求,尊重幼兒,給予幼兒較多的表現(xiàn)和表達的機會,引導幼兒積極主動地參與活動,活動后的小結(jié),依目標的要求,應當成為幼兒表達和交流感受、體驗和經(jīng)驗的良機,教師不要以“權威”的姿態(tài)給幼兒作出評判,讓幼兒只是被動地接受教師所給的評語。
(三)評價教育教學效果的標準
幼兒園教育的評價就是檢驗目標是否達成。課程目標是建立幼兒教育評價體系的標準。例如,課程目標中關于幼兒社會性發(fā)展方面的一條目標∶“幫助幼兒學會與人交往和友好相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币罁?jù)這條目標,可定出如下評價指標②(②參見鄭美玲主編.幼兒發(fā)展水平觀察評估.上海翻譯出版公司,1991)∶
喜歡幼兒園
一高興上幼兒園(2分)
一愿意和同伴一起參加各種活動(4分)
一和同伴在一起很快樂,喜愛自己的班級(6分)與同伴共享玩具
一不獨占玩具,能與同伴一起玩(2分)
一在成人鼓勵下,能把自己的玩具帶到幼兒園和同伴一起玩(4分)
一愿意把自己喜愛的玩具帶到幼兒園和同伴一起玩(6分)交往態(tài)度
一在熟悉的人面前不忸怩,愿意交往(2分)
一與熟悉的人能主動進行交往(4分)
一與人交往時,態(tài)度大方熱情,說話和氣(6分)有禮貌
一在成人提醒下,會說簡單的禮貌用語(2分)
一能主動使用禮貌用語,并懂得不隨便打斷別人的講話(4分)
一注意聽別人講話,并有禮貌地回答別人的問題(6分)友好相處
一能與同伴和睦相處,不打架,不罵人(2分)
一與同伴相處能夠謙讓(4分)
一愿意學習同伴的優(yōu)點,能原諒同伴的無意過錯(6分)關心同伴
一在老師的引導下,不歧視能力弱的或年齡小的同伴(2分)
一愿意幫助能力弱的或年齡小的同伴(4分)
一有同情心,能主動關心幫助別人(6分)
從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依據(jù)目標把評價的指標分為6項,每一項分為三個等級(2、4、6分),每一項指標及其等級都是緊扣目標要求的。如果沒有目標,就很難編制出符合教育目的的評價指標,建立科學、合理的課程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