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1568~1610)少敏慧,善詩文,明代文學家,字中郎,又字無學,號石公,又號六休。年十六為諸生,結社城南,自為社長,“社友年三十以下者皆師之,奉其約束不敢犯。”萬歷二十年(1592)登進士第,萬歷二十三年(1595)謁選為吳縣知縣,聽政敏決,公庭鮮事。政暇與士大夫談文說詩,以風雅自命。宏道任吳縣縣令時,在任僅二年,就使“一縣大治”,“吳民大悅”。辭去縣令后,“為人貸得百金”,作妻室生活費用。宰相申時行贊嘆說:“二百年來,無此令矣!”他辭去吳縣縣令,在蘇杭一帶游玩,寫下了很多著名的游記,如《虎丘記》《初至西湖記》等。他生性酷愛自然山水,甚至不惜冒險登臨。他曾說“戀軀惜命,何用游山?”“與其死于床,何若死于一片冷石也?!?萬歷二十六年(1598),袁宏道收到在京城任職的哥哥袁宗道的信,讓他進京。他只好收斂起游山玩水的興致,來到北京,被授予順天府(治所在北京)教授。越二年,補禮部儀制司主事,數(shù)月即請告歸。后遷官至稽勛郎中,不久即謝病歸里。萬歷三十八年(1610)九月六日(10月20日)卒,年四十有三。他去世以后,連購買棺材及眷屬回故里的路費都是朋友們的捐助和賣盡他的書畫幾硯湊的?!睹魇贰肪矶税擞袀?。與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稱“公安三袁”。流傳至今的作品集有《瀟碧堂集二十卷》,《瀟碧堂續(xù)集十卷》,《瓶花齋集十卷》,《錦帆集四卷去吳七牘一卷》,《解脫集四卷》,《敝篋集二卷》,《袁中郎先生全集二十三卷》,《梨云館類定袁中郎全集二十四卷》,《袁中郎全集四十卷》,《袁中郎文鈔一卷》等等。
【文學主張】
概述
明代文學流派。代表人物為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1568—1610)、袁中道(1570—1623)三兄弟,因其籍貫為湖廣公安(今屬湖北),故世稱“公安派”。其重要成員還有江盈科、陶望齡、黃輝、雷思霈等人。公安派成員主要生活在萬歷時期。明代自弘治以來,文壇即為李夢陽、何景明為首的“前七子”及王世貞、李攀龍為首的“后七子”所把持。他們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大歷以后書勿讀”的復古論調,影響極大,以致“天下推李、何、王、李為四大家,無不爭效其體”(《明史·李夢陽傳》)。其間雖有歸有光等“唐宋派”作家起而抗爭,但不足以矯正其流弊。萬歷間李贄針鋒相對提出“詩何必古選?文何必先秦?”和“文章不可得而時勢先后論也”的觀點,振聾發(fā)聵,他和焦、徐渭等實際上成為公安派的先導。
公安派的文學主張發(fā)端于袁宗道,袁宏道實為中堅,是實際上的領導人物,袁中道則進一步擴大了它的影響。公安派的文學主張主要是:
袁宏道反對承襲,主張通變
公安派諸人猛烈抨擊前后七子的句擬字摹、食古不化傾向,他們對文壇“剽竊成風,眾口一響”的現(xiàn)象提出尖銳的批評,袁宗道還一針見血地指出復古派的病源“不在模擬,而在無識”(《論文》)。他們主張文學應隨時代而發(fā)展變化,“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極其變,各窮其趣”(袁宏道《敘小修詩》),“世道改變,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亦勢也”(袁宏道《與江進之》)。不但文學內容,而且形式語言亦會有所變化而趨于通俗,這是因為“性情之發(fā),無所不吐,其勢必互異而趨俚,趨于俚又變矣”(袁中道《花雪賦引》)。因此,“古何必高?今何必卑?”他們進而主張:“信腔信口,皆成律度”,“古人之法顧安可概哉!”(袁宏道《雪濤閣集序》)沖破一切束縛創(chuàng)作的藩籬。
袁宏道獨抒性靈,不拘格套
所謂“性靈”就是作家的個性表現(xiàn)和真情發(fā)露,接近于李贄的“童心說”。他們認為“出自性靈者為真詩”,而“性之所安,殆不可強,率性所行,是謂真人”(袁宏道《識張幼于箴銘后》),進而強調非從自己胸臆中流出,則不下筆。因此他們主張“真者精誠之至。不精不誠,不能動人”,應當“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雷思霈《瀟碧堂集序》),這就包含著對儒家傳統(tǒng)溫柔敦厚詩教的反抗。他們把創(chuàng)作過程解釋為“靈竅于心,寓于境。境有所觸,心能攝之;心欲所吐,腕能運之”,“以心攝境,以腕運心,則性靈無不畢達”(江盈科《敝篋集序》)。只要“天下之慧人才士,始知心靈無涯,搜之愈出,相與各呈其奇,而互窮其變,然后人人有一段真面目溢露于楮墨之間”(袁中道《中郎先生全集序》),就能實現(xiàn)文學的革新。
袁宏道推重民歌小說,提倡通俗文學
公安派重視從民間文學中汲取營養(yǎng),袁宏道曾自敘以《打棗竿》等民歌時調為詩,使他“詩眼大開,詩腸大闊,詩集大饒”,認為當時閭里婦孺所唱的《擘破玉》《打草竿》之類,是“無聞無識真人所作,故多真聲”,又贊揚《水滸傳》比《史記》更為奇變,相形之下便覺得“六經非至文,馬遷失組練”(《聽朱生說水滸傳》)。這是和他們的文學發(fā)展觀與創(chuàng)新論相聯(lián)系的,對提高那一時期民間文學和通俗文學的社會地位有一定作用。
公安派在解放文體上頗有功績,“一掃王、李云霧”(《公安縣志·袁中郎傳》),游記、尺牘、小品也很有特色,或秀逸清新,或活潑詼諧,自成一家。但他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消極避世,多描寫身邊瑣事或自然景物,缺乏深厚的社會內容,因而創(chuàng)作題材愈來愈狹窄。其仿效者則“沖口而出,不復檢點”,“為俚語,為纖巧,為莽蕩”,以至“狂瞽交扇,鄙俚大行”(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后人評論公安派文學主張的理論意義超過他們的創(chuàng)作實踐,是為公允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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