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全州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除外),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及增人計劃限額內需要補充工作人員的,列入2010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范圍。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六)新進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2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guī)定條件為準。
(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不受崗位戶籍限制。生源地或戶籍條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內各縣的,僅限2010年5月25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戶籍或文山州生源的畢業(yè)生報考;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不受各縣的戶籍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各級財政供養(yǎng)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2010年畢業(yè)生;
3、2008年以來參加公務員考試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