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關于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2011]2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2013年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對參加我區(qū)2013年9月21-22日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考試,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報考公安的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評?,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3年11月14日全天
(二)地點:內蒙古宜居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呼倫貝爾北路52號,鐵路黨校對面)。
(三)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考生于上午8:30分到宜居酒店三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
(四)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考生于下午3:00到宜居酒店三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
二、體能測評
(一)時間:2013年11月15日上午8:00時。
(二)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體育局田徑訓練館(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4號,新華廣場西,奧體大酒店南側)。
(三)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考生,按指定地點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
(四)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和序號附后。
三、面試
面試時間定為11月19-20日,詳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四、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上網打印《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一式二份)和《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qū)外內蒙古生源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報考定向招錄“六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開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考生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fā)的儲備文件(或花名冊)、儲備協(xié)議以及兩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2.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實情況以及提供虛假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的,一律取消資格。資格復審后出現的缺額,按照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資格復審合格后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2013年畢業(yè)生全免,2012年畢業(yè)生50元,其他100元。(全免生也必須在繳費處登記,否則取消資格)
(二)體能測評
1.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已繳納面試費的全額退還。體能測評后出現的缺額,按照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生須下載打印《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表》(1份),并粘貼近期證件照(二寸),按要求填寫有關內容,并攜帶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二代身份證等參加體能測評。
(三)要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指定地點和時間及其他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進行遞補。
(四)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體能測評有關項目和要求,準備必要的運動服裝和運動鞋。在測評前做好準備活動,注意安全,以免發(fā)生意外。
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2013年11月7日
附件:
2、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impta.com/zfyxgwy/2013117174156.asp
易賢網溫馨提示:
《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表.xls》來源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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