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市編委同意,市紀委、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政協(xié)辦公室和市直機關工委擬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人數(shù)
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5名(其中市紀委機關3名、市委巡察辦2名),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市政協(xié)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市直機關工委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具體信息詳見《2017年巴彥淖爾市部分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二、公開選調條件
1. 巴彥淖爾市本級或各旗縣區(qū)(含巴彥淖爾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不包括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垂直管理單位,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無不良違法、違紀、違規(guī)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第一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7.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崗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其他不適宜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相關信息同時在巴彥淖爾黨建網(wǎng)、巴彥淖爾黨建微信公眾平臺公布。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3.報考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注:報考人員只能憑上述三類證件參加考試,其他證件無效)。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報考崗位及相關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尺寸:高160像素,寬120像素)。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時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5.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報考人員均須打印《報名表》,并在單位意見欄內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在資格復審時攜帶)。
6.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報報名相關信息,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8日17:00。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1個工作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內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將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筆試開考比例。公開選調的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jīng)申請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
(五)本次考試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5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必須使用漢文作答。筆試成績按照選調人員筆試卷面實際得分計算,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二)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或護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三)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等相關網(wǎng)站。
(四)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一)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jīng)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另行通知。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一式兩份),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五)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崗位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面試成績當場向報考人員和考官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資格復審后另行通知。
(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選調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按成績高低排序。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對于進入考察程序的選調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能情況、工作實績。
八、公示
1.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等相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進入選調程序;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3.公開選調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擬選調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并保留原工資待遇??疾炱跐M合格的,按擬選調人員占編性質和選調機關、單位空編數(shù)額、性質,依據(jù)相關政策規(guī)定分別辦理選調手續(xù)。
4.在各崗位公示期、選調人員考察期階段出現(xiàn)缺額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和崗位考察。
九、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選調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公告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巴彥淖爾黨建網(wǎng)上發(fā)布。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8—8527514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478—8772115 0478—12380
中共巴彥淖爾市委員會組織部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