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區(qū)教育局關于2021年(第二批)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5號)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為做好我區(qū)2021年(第二批)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時間、地點
(一)網上申報
1.時間: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1日(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2.網址: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二)現(xiàn)場確認(受理)
1.時間: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點:廈門市海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濱湖北路9-1號)二層21號、22號窗口。
二、認定范圍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我局負責海滄區(qū)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認定對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持有《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2021屆公費師范生。
三、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海滄區(qū);
2.持有海滄區(qū)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3.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海滄區(qū)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4.駐海滄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含現(xiàn)役武警)。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我局指定醫(yī)院體檢合格。
(四)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3.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實名注冊、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我局規(guī)定的網上申報時間內,從指定網址登錄,填寫報名信息(申請人使用手冊詳見附件1)。
申請人報名成功后,應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確認表格無誤后,將已上傳系統(tǒng)的照片電子版以附件形式發(fā)送到郵箱hcjszg202106@163.com(郵件主題:資格種類+學科+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應為JPG或JPEG格式,不大于200K,文件名:姓名+身份證號碼)。
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體檢
1.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要求(具體可上廈門市教育局網站“教師資格”欄目查詢)。
2.體檢醫(yī)院:廈門市第一醫(yī)院、廈門市第二醫(yī)院、廈門市中醫(yī)院、廈門市中山醫(yī)院。
《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
3.體檢時間:本通知發(fā)布即日起可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三)現(xiàn)場確認
1.現(xiàn)場確認實行網上預約,申請人請于6月24日—7月1日期間通過在“今日海滄”微信公眾號或“i廈門”微信小程序/APP進行預約(辦事部門:區(qū)教育局,辦事事項:教師資格認定),并按照預約時段提前10分鐘到現(xiàn)場等候辦理。
2.因疫情防控需要,請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1)進入大廳前,須出示身份證、當日“八閩健康碼”,經體溫檢測合格后,憑預約號進入大廳;如有發(fā)熱(37.3℃以上)癥狀,禁止進入,并按要求前往定點醫(yī)療機構就醫(yī);
(2)請配合現(xiàn)場工作人員引導,有序辦理,全程佩戴口罩,拒不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辦理;
(3)排隊等候時,注意與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辦理完畢后盡快由北門離開大廳;
(4)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3,請辦理人員下載打印并填報、簽名)。
(四)審核認定
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符合認定條件的,按照即辦件受理、發(fā)證。
(五)咨詢電話
海滄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60531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申請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二)戶籍在海滄區(qū)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持有海滄區(qū)居住證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現(xiàn)役軍人需提供部隊開具的所在地服役證明文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其中,2021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xiàn)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已取得學歷證書且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者《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吨行W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持有《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在現(xiàn)場確認時應提供證書原件,該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的,方可認定。
(五)《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系統(tǒng)程序要求上傳。申請人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查看承諾書上傳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承諾書位置不正確、顯示不完整或簽名不清晰,請重新上傳。
(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七)《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2)和體檢單原件。體檢表雙面打印,第3頁由申請人本人填寫完整并簽名,右上角粘貼或打印本人照片,由指定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并蓋章。
(八)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同版,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姓名、資格種類、學科。照片電子版應按照本通知第四點要求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九)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除體檢資料收取原件外,其他申報材料原件核驗后退還本人。
六、特別提醒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臺對申請人信息進行審查。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師〔2021〕2號),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須持有《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可免試認定相應學段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稁煼渡處熉殬I(yè)能力證書》在三年有效期內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七、注意事項
(一)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驗證的學歷,含自考畢業(yè)證書等。
(二)現(xiàn)場確認或領證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申請人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
(三)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確認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
廈門市海滄區(qū)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下載:·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docx
·附件3: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docx
文章來源:http://www.haicang.gov.cn/xx/zdxxgk/zdxxgk/jyxx/jszp/202106/t20210607_5370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