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寧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人員: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5號)《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21〕31號)要求,現(xiàn)就我縣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有效期為2020年6月和2020年12月的本次認定有效)或我省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縣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居住地(須辦理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在周寧縣;
(二)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周寧縣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周寧縣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三)駐周寧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含現(xiàn)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
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合格。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機構
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在周寧縣的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由周寧縣教育局負責認定。網上申報時“認定機構”選擇“周寧縣教育局”“現(xiàn)場確認點”選擇“周寧縣行政服務中心”。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 6月8日--6月23日(工作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一般性的技術咨詢可于工作日8:00-18:00致電010-58800171咨詢。
(二)體格檢查
1.體檢時間:6月1日至6月23日(工作日)
2.體檢醫(yī)院:
周寧縣醫(yī)院體檢科,聯(lián)系電話:(0593-2153379)。
3.體檢標準:以《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為準。
4.體檢報告由認定確認點工作人員統(tǒng)一領取,申請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jù)。
5.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6.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三)現(xiàn)場確認(受理)
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網上申請成功后,須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相應確認點進行提交、現(xiàn)場確認報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 6月24日—6月30日(工作日)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
周寧縣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三層311號綜合窗口,聯(lián)系電話:0593-2158818
3.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背后注明姓名,需與網報上傳照片同版);
(3)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4)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xiàn)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核驗不到證書信息的,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取得電子認證報告并自行打?。駝t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5)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試合格證明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
(6)《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確保照片清晰);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8)《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各現(xiàn)場確認點統(tǒng)一到體檢醫(yī)院領?。?;
(四)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以文件公告的形式通知申請人。
(五)頒發(fā)證書。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將于7月15日頒發(fā)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地點:原現(xiàn)場確認點(周寧縣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要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附件:1.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2.體檢注意事項
周寧縣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文章來源:http://www.zhouning.gov.cn/zwgk/zcfggh/bmwj/202105/t20210507_14665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