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警新疆消防總隊接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簡章
一、部隊簡介
新疆公安消防總隊下轄南疆指揮部、培訓基地及15個州、市、地消防支隊,擔負著全疆160萬平方公里約六分之一國土的消防保衛(wèi)任務,是一支集滅火、防火監(jiān)督、搶險救援、處置特種災害事故、維穩(wěn)處突為一體的公安現役部隊。
二、接收計劃和專業(yè)
面向全國招收30名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男生30人),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生27人。今年計劃接收的學科專業(yè)為以下指定專業(yè),相近或相關學科門類專業(yè)不予接收。
接收專業(yè)及名額:法學(1人)、中國共產黨史(1人)、漢語言(2人)、新聞學(1人)、網絡與新媒體(1人)、應用化學(2人)、應用心理學(1人)、機械工程(1人)、機械工程及自動化(1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1人)、車輛工程(1人)、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1人)、通信工程(1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人)、土木工程(2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1人)、建筑工程(1人)、城市地下空間工程(1人)、自動化(1人)、化學工程與工藝(1人)、建筑學(1人)、安全工程(1人)、救助與打撈工程(1人)、工程造價(1人)、會計學(1人)、財務管理(1人)、審計學(1人)。
三、接收對象條件和有關要求
1、學歷條件:
研究生、本科學生主要從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所屬重點高等院校中選拔,面向新疆普通高校(本科二批次以上)招生;
接收對象的畢業(yè)時間為2018年6月,并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往屆畢業(yè)生不予接收。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yè)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職業(yè)大學、職業(yè)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yè)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yè)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yǎng)的畢業(yè)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yè)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yè)生(截止2018年6月);
(7)結業(yè)生、肄業(yè)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及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yè)生。
2、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3、身體素質: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guī)定。
4、年齡條件:本科畢業(yè)生的年齡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畢業(yè)當年的8月31日即:本科生為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研究生為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少數民族年齡放寬1歲,大學期間服過兵役的年齡放寬2歲)。
5、工作地點:面向新疆15個地、州、市消防部隊分配。
6、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優(yōu)先考慮: “985”、“211”工程院校學生,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yè)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yè)生,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四、享受待遇標準
培訓期滿合格的本科畢業(yè)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任命正連職警官,上尉警銜。在住房、醫(y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人待遇,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要求。
請報考人員將個人材料郵寄至新疆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材料審核合格人員請勿再報考其他公安現役部隊。個人資料必須含以下要件:
(1)、高校當年錄取的新生名冊 (一般在學校檔案館存放,提供有本人姓名頁的復印件,切勿提供班級新生花名冊);(2)、個人簡歷(少數民族學生請注明是否“民考漢”)、自薦材料(注明特長);(3)、大學期間考試成績單(截止目前的成績單,需加蓋教務辦公章);(4)、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均為復印件);(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畢業(yè)院校);(6)、在校期間所獲各種獎勵、等級證書的復印件(沒有可以不提供)。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安居北路119號新疆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郭干事(收),郵編:830063,聯系電話:0991-4688222 。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30日(截止日期以后不接收寄送資料)。
2、接收程序。
接收工作按照宣傳動員與報名面試、知識能力測試、身體檢查、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政治審查、研究確定擬接收對象、檔案復審、辦理接收手續(xù)、報到的程序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將于2018年3月上旬在新疆消防網(互聯網)通知通告欄公布。理論考試(主要以當年度的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料為復習內容)、面試、體能、心理測試、體檢等工作初步定于2018年3月下旬在烏魯木齊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新疆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