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 名稱 | 選調 計劃 | 報考職位要求 | 面向范圍 | 備 注 |
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工作人員 | 2 | 1.參加工作5年以上(含試用期); 2.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3.年齡45周歲以下; 4.大學??萍耙陨?;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6.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全縣在編在崗、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含副科級及以上人員。 | 報考職位中要求年齡、參加工作年限、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歷均截止到2016年10月 28日。 |
縣節(jié)能監(jiān)察中心崗位 | 1 | 1.中共黨員(不含預備期); 2.參加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5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歷,限男性; 3.年齡35周歲以下; 4.大學??萍耙陨?,法學專業(yè);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6.有較強的行政執(zhí)法程序意識、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全縣在編在崗全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副科級及以上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