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務員局《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我廳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附后)進行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有關我廳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的各項安排均在本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留意,我廳不再另行通知。
一、資格審核
(一)為順利完成考錄工作,進一步提高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工作效率,遵循考生自愿原則適當擴大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shù),資格審核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其中網絡安全職位(29900010504003)按招錄人數(shù)6倍比例,其他職位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shù)4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時間及地點: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省公安廳禮堂大廳(越秀區(qū)北較場橫路3號)進行;
(三)所須提供的材料及有關要求詳見《資格審核考生須知》(附件2)。
二、體能測評
(一)對象: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
(二)時間:5月23日上午09:00在警官學院正門集中。
(三)地點:廣東警官學院(濱江校區(qū))(海珠區(qū)濱江東路500號)。
(四)測評項目及標準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guī)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五)注意事項
1.請考生嚴格按照測評的具體時間安排,攜帶本人準考證(加蓋已審核章)、二代居民身份證于測評當天9:00前到達警官學院門口集中。未按時集中或缺席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請考生自帶所需運動服、運動鞋、飲料、毛巾等物品。
3.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否則將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網絡安全職位專業(yè)測試大綱及專業(yè)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及有關事宜請注意查看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頁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上的公告通知。
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1.2016年廣東省公安廳機關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2.2016年廣東省公安廳機關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審核考生須知
2016年廣東省公安廳機關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審核考生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gdga.gov.cn/jwzx/jsyw/201605/t20160516_764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