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落實意見》、自治區(qū)《關于下達2016年普通高職(??疲﹩为氄猩媱澋耐ㄖ?,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及收費標準
今年我院單獨招生計劃900人,其中:漢語言540人,民考漢:180人,雙語班180人。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見下表:
注:原則上按計劃數執(zhí)行,實際錄取時根據上線人數可調整人數。
第三章 報名
一、報名條件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應、歷屆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報名,優(yōu)先招收少數民族學生。
二、報名時間: 2016年3 月7日-3 月25日,逾期不予補報。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學院網站進行單獨招生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shzv.edu.cn點“2016年單獨招生”或http:// www.shzv.edu.cn/zs,點擊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
(2)現場報名:考生可直接到學院招生辦(113室)現場報名。
2.考生報名時應如實、清晰、完整的填寫報名表中的各項內容及個人信息,應和高考報名信息保持一致。
以上報名方式,考生可任選一種,無需重復報名。
四、志愿填報:考生報名時同時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報1個專業(yè),文科考生不能報理科專業(yè)。民考漢考生可填報漢語言專業(yè)。雙語班考生文科綜合科目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考試的雙語文科班考生不能報考我院專業(yè);其他雙語班考生均可填報雙語班專業(yè),不可填報漢語言、民語言和民考漢專業(yè)。
第四章 考試辦法與安排
一、資格審查及面試名單公布: 按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進行排序,位居各專業(yè)計劃數3倍以內的考生可以參加面試。并于2016年 4月5 日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二、面試時間:2016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時間),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面試地點:①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考點 ②伊犁考點(第四師伊犁職業(yè)技術學校)
③阿克蘇考點(阿克蘇職業(yè)教育中心)
四、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及地點:
1.2016年4 月 8 日領取準考證。
阿克蘇、喀什、和田、克州、巴州考生在阿克蘇考點領取準考證及參加面試;
伊犁考生在伊犁考點領取準考證及參加面試;
其它地州市考生在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考點領取準考證及參加面試。
2.領取準考證時考生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并上交以下書面材料。
①《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
②考生簽訂的《2016年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招生保證書》;
③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
④個人近期1寸彩色藍底免冠照片1張(照片背面寫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報名序號)。
注:將材料按上述①—④順序用A4紙裝訂成冊,裝訂時不需另制封面。報名表和保證書
在網上報名結束后就可打印。
五、考試
1.考試:采用“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進行考試評價。文化素質測試直接使用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采用面試形式,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職業(yè)能力傾向等。
2.面試由學院組織,聘請專家成立面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由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專家評分確定成績。
第五章 命題、組卷、面試及評分
命題、組卷、面試及評分在自治區(qū)招生辦、兵團招生辦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學院組織實施。
學院將嚴格按照“陽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認真組織,積極做好單獨招生命題、組卷、面試及評分工作,由紀檢監(jiān)督,嚴格保密,逐級管理,層層負責,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一、命題:由企業(yè)專家和專業(yè)教師組成命題組,進行封閉命題。
二、組卷:由命題組在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和紀檢監(jiān)督組的監(jiān)督下,進行全封閉式組卷。
三、面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約束及規(guī)范考生及工作人員,嚴肅考風考紀,規(guī)范面試操作程序。
四、評分:由學院考務組根據《面試賦分標準》科學、公正、公平的進行評判。
第六章 錄取
一、錄取原則:在自治區(qū)招生辦領導下,學院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二、考試總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 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100分,面試成績100分。
其中: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100分(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折合為A級100分 B級80分 C級60分 D級40分)。
三、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單獨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根據高等職業(yè)教育對新生的基本素質要求,參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劃定。
四、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五、錄取時將根據考試成績及考生政審、身體狀況,確定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六、2016年4月17日—20日將在學院網站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及擬錄取專業(yè)、違規(guī)處理結果等相關信息,公示無異議,將錄取數據報送自治區(qū)招生辦公室。網址: http:www.shzv.edu.cn/zs。
七、凡經我院錄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自治區(qū)2016年普通高考。
八、單獨招生錄取學生不能申請調整專業(yè)。
九、2016年4月25日去自治區(qū)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隨后郵寄單獨招生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新生入學與復查
一、新生應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及規(guī)定的時間入學,并攜帶相應的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高中畢業(yè)證書,報到時由學院驗證。
二、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進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況等方面的復查。
三、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和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對在新生復查中發(fā)現的其他問題,按《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處理。
第八章 組織工作
學院將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
二、建立單獨招生工作機構。由學院相關領導及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單獨招生各項工作的實施。
三、單獨招生監(jiān)督實行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自治區(qū)招生辦、兵團招生辦雙重監(jiān)督。
第九章 面試地點及聯系方式
一、面試地點及聯系方式:
1.新疆石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考點:石河子市北五路185號(市內乘7路、14路、33路公交車職業(yè)技術學院站下),負責人:楊涵13199939988 王冬梅18999537725
2.伊犁考點(第四師伊犁職業(yè)技術學校):伊寧市飛機場路162號(乘3路公交車[飛機場方向]第四師黨校站下車即到),負責人:高于13899535520
3.阿克蘇考點(阿克蘇職業(yè)教育中心):阿克蘇民主東路21號(火車站乘17路公交車,市內乘7路、8路、28路五運司站下車)負責人:宮崇勇13519927768
二、招生咨詢電話:0993-2059596 2059569 舉報電話:0993-205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