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報考2014年全省公務員考試吉林省公安廳及直屬單位招錄職位考生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宜的通知
報考吉林省公安廳及直屬單位招錄職位被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
一、報考以下單位的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一)吉林省公安廳
(二)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三)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所屬各大隊
(四)吉林省公安廳長白山公安局
二、資格復審定于2014年6月3日13時30分至16時在吉林警察學院1號教學樓(長春市凈月區(qū)博碩路1399號)進行。
三、考生本人必須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按時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的以下材料原件,并將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畢業(yè)證(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同時提供相應學位證)
4.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
5.報考二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的還需提供相應工作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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