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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師〔2011〕124號)、《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師函〔2014〕25號)有關精神,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永嘉縣201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本縣負責“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認定)。
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在本縣,或人事檔案掛靠本縣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可向本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戶籍或人事檔案均不在本縣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對象
(一)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仍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含幼兒園在崗教師培訓后考試合格者),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仍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有效期5年,2008年及以前取得的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已過期無效;外省取得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無效;已憑《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不可再申報)。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可以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中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可以申請初級中學資格教師資格。
(三)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歷屆畢業(yè)生(必須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免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網(wǎng)上報名
溫州市及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wǎng)上申報(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正式報名時間:2014年4月4日—4月13日截止。
四、報名方式
(一)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wǎng)報”欄目,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綠色入口)進入網(wǎng)報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申報人必讀”欄目,申請人根據(jù)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wǎng)報。
2.閱讀“網(wǎng)上申報協(xié)議”確認服務條款,根據(jù)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jù)各自的申報種類,正確選擇相應的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幼)”;申報“小學教師資格”的,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小)”;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初)”)。
4.閱讀網(wǎng)報“注意事項”。
5.填報信息。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的正面,免冠,無頭飾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7.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wǎng)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8.打印表格。申請人在網(wǎng)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下載后請做好編輯,注意用A3紙橫向分兩欄正反面打印,對折后封面在上,第2頁為“填表說明”,第3頁為“照片的頁”按順序到第4面,不要把頁面搞反了)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用A4紙打?。?。
(二)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wǎng)報”欄目,再點擊“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紅色入口)選項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申報人必讀”欄目,申請人根據(jù)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wǎng)報。
2.閱讀“網(wǎng)上申報協(xié)議”確認服務條款欄目,根據(jù)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填報身份信息。申請人填寫與全國統(tǒng)考姓名、證件號碼、統(tǒng)考合格證編號相一致,必須真實、準確、無誤(如果您不知道統(tǒng)考合格證編號,請登錄http://www.ntce.cn,從“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4.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jù)各自的申報種類,正確選擇相應的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幼)”;申報“小學教師資格”的,選擇“永嘉縣教育局(?。?;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初)”)。
5.閱讀網(wǎng)報“注意事項”。
6.填報信息。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正面,免冠,無頭飾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7.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wǎng)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國考”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8.打印表格。申請人在網(wǎng)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下載后請做好編輯,注意用A3紙橫向分兩欄正反面打印,對折后封面在上,第2頁為“填表說明”,第3頁為“照片的頁”按順序到第4面,不要把頁面搞反了)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用A4紙打?。?。
五、現(xiàn)場確認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4年4月16日8:30——4月18日16:30結束。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wǎng)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未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人員務必注意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無法辦理?,F(xiàn)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本縣申請認定人員選擇認定機構為“永嘉縣教育局”。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分別為: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對象,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幼)”確認點;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對象,選擇“永嘉縣教育局(?。贝_認點;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對象,選擇“永嘉縣教育局(初)”確認點。
現(xiàn)場確認地點:永嘉縣教師進修學校(永嘉縣上塘鎮(zhèn)下塘山)
咨詢電話:67267203
六、現(xiàn)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1.報名號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戶籍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包括掛靠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師范類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檔案中在學期間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語文教師二甲以上,其余二乙以上);
7.《思想品德鑒定表》(網(wǎng)上打印,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8.規(guī)定有效期內的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證件彩照(師范生和國考生4張、參加教師教育能力測試人員5張);
11.體檢合格證明(現(xiàn)場確認時發(fā)放填寫,注意幼兒教師有專用的,現(xiàn)場確認時請辨別)(申請人通過認定合格后,均需參加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統(tǒng)一體檢);
12.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考生,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收費標準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試費為280元,(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提供學校的相關證明,并蓋單位公章免收考試費),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和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13.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需出具所在學校提供的證明,內容必須包括: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任教學段學科、教齡等。
七、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日期
1.除2012年前入學的列入國家普通計劃招生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外,其它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均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內容包括以下六個方面:學科專業(yè)知識、教學設計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測試方式為筆試和說課。
2.筆試時間:5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
3.說課時間:5月17日(周六)
八、教師資格認定專家評審、網(wǎng)絡公示、體檢
1.專家評審工作6月初。(暫定)
2.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者,經專家組評審后,(含師范教育類、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網(wǎng)絡公示一周,請登錄永嘉教師研修網(wǎng)(www.jsjxnet.cn)。
3.通過認定合格者,均須參加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具體安排、時間與地點,屆時請登錄永嘉教師研修網(wǎng)查看(www.jsjxnet.cn)。
4.初定6月30前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九、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說明
為了提高和嚴格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溫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考核方式為筆試和說課。
(一)筆試形式為閉卷。全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為5月10日9:00-11:00共時間為2小時,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筆試試卷分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共六個種類。幼兒園、小學、初中類認定對象考場設在永嘉縣外國語實驗小學(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類由溫州市統(tǒng)一組織考試)。
1.幼兒園、小學測試范圍為教育教學基本原理;教育教學的基本方法與原則;心理學的基本知識,系統(tǒng)掌握心理現(xiàn)象的一般規(guī)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guī)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2.初中、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試卷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第二部分為學科專業(yè)知識,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統(tǒng)掌握心理現(xiàn)象的一般規(guī)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guī)和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第二部分為申請認定的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于本學科專業(yè)相關聯(lián)的實踐內容;對本學科專業(yè)課標準和教學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說課。永嘉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申報對象采用說課形式測試。
1.說課時間:2014年5月17日一天。
2.說課地點:永嘉縣外國語實驗小學。
3.說課程序及紀律:
(1)初中、小學、幼教類認證對象于5月18日6:30前到永外實小階梯教室集中,并上交手機等一切通訊工具,遲到者以自動放棄處理。6:30開始抽取的順序簽,7:00憑準考證、身份證及順序簽,到指定的準備室抽取說課內容(所有考生禁止攜帶任何教科書、手提電腦等任何形式的資料),并把課題填入到順序簽上,進入備課室備課,備課時間60分鐘,備課期間不準交頭接耳。待考的考生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不準接聽電話等,否則取消資格。
(2)按規(guī)定說課時間到達說課室門口候試。進入說課室時,須首先把自己的順序簽交給評委。說課結束后,請將說課稿交給評委后離開。
4.說課時間:
說課時間14分鐘。參加說課的對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按時完成說課,逾期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永嘉縣教育局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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