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測試人員應(yīng)按照測試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上午7:30,下午1:30準時開始,從1號開始按順序依次進行,每隔15分鐘下一位開始準備。
2、參加測試人員應(yīng)持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測試開始前10分鐘仍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安排測試。
3、在測試開始前30分鐘測試對象從試講試題庫中抽取一個講課題目進行備課。一位測試對象開始測試時,下一位測試對象準備。
4、時間要求:測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測試對象自我介紹、講課10—12分鐘,答辯及測試員隨機提問3-5分鐘。
南陽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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