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中共楚雄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3年楚雄州部分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楚雄州州、縣市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做好2013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今年我州部分州級機關單位和垂直管理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計劃公開選調14名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3年,我州部分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計劃公開選調14 名公務員,其中黨群機關計劃選調9名公務員,政府機關計劃選調5名公務員。本次選調的具體單位、職位、人數、資格條件、選調范圍等詳見《2013年楚雄州部分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楚雄州在職在編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的人員;
2、參加工作滿3年及其以上(2010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受處分未滿處分期限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4、按照《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5、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時間為2013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法。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持相關證件材料到各選調單位指定的現場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各選調單位現場報名地點詳見《選調計劃表》。
3、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①《2013年楚雄州部分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3份(請在附件中下載,表格上須粘貼個人照片);
②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等崗位要求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個人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張(背面需寫上本人姓名);
④所報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報名條件說明
①根據國家關于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方法的規(guī)定,此次報名條件中對年齡、工作年限等時間的計算如下:
對年齡的要求,如“30歲及以下”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35歲及以下”指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0歲及以下”指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
對工作時間的計算,如“工作三年及以上”指2010年7月31日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員。
②報考人員如所學專業(yè)不符合職位專業(yè)要求,但所學專業(yè)屬與職位專業(yè)要求相關相近專業(yè)或具有職位專業(yè)要求相關的從業(yè)(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核單位審核符合職位需求后可報名。
5、有關要求
①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在報名過程中,報名人員可向選調單位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
②開考比例。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指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與選調人數的比例達到5:1方能開考。沒有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職位,須報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批準后方能開考,但原則上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崗位將按比例削減或取消選調職位計劃。
報名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條件的職位,由選調單位通知該職位報名人員,報名人員可于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改報其他職位,改報的原則是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改報職位的選調條件,報名方式參照上述報名方式進行。
③報名工作全部結束后,選調單位須于8月27日前將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送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含國情、省情、州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識(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行政法規(guī)、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知識)及黨政機關公文寫作等。州中級人民法院招考崗位加試審判和司法警察業(yè)務知識,州人民檢察院招考崗位加試檢察機關執(zhí)法工作基本規(guī)范和履行檢察官職責應具備的法律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于9月3日(星期二)到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時間擬定于2013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進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以每個職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選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每個職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含并列人員)。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面試人數與職位選調人數不足3:1的,則從報考該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時成立面試考官小組,每組由7人組成,面試考官根據面試規(guī)定實行統(tǒng)一調配。面試成績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實行當場公布。
3、面試時間初定為2013年9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后,面試人員的總成績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其中,筆試成績權重占40%,面試成績權重占60%。具體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考察與體檢
1、考察、體檢人選的確定以每個職位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
2、考察和體檢工作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選調單位按照選調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經審核同意后,可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階段遞補一次)。
4、考察和體檢工作擬定于2013年9月27日以前完成。
(五)確定選調人選和公示
由選調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等額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州委組織部或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后,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舉報或者有反映舉報但經調查核實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及有關規(guī)定將相關調動手續(xù)材料,分別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對有嚴重問題并調查核實的,不予選調。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整個公開選調過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全程監(jiān)督。在筆試、面試時邀請部分州人大代表、州政協委員到現場視察和監(jiān)督。
(二)各選調單位要嚴格遵守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不得擅自提前結束報名工作。選調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不得無故阻止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參加公開選調。
(三)為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并記錄在案,5年內不得參加我州公開選調公務員考試。
(四)考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將及時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閱。
(五)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通信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在發(fā)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六)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直接向選調單位或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8-12380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受理電話:0878-3389773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科受理電話:0878-3389670
五、本公告由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
1、2013年楚雄州部分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
2、2013年楚雄州部分州級機關和垂直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中共楚雄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