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關(guān)于印發(fā)〈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15號),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王以民同志為汕頭市法律援助處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guān)(單位)工作人員(名單附后),現(xiàn)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7天(2013年7月3日至7月9日)
受理單位:汕頭市司法局
監(jiān)督電話:0754-88368814
地址:汕頭市華山路16號;郵編:515041
擬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guān)(單位)工作人員名單 公示詳情請參考http://hrss.shantou.gov.cn/view_news.aspx?id=3537
汕頭市司法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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