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50號)文件精神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連云港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guī)定,在面試前由各縣區(qū)、各招考單位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給復審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1、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
②2012年(含)以前畢業(yè)尚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籍證明、未就業(yè)證明(《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報到證》、或當?shù)厝松绮块T人事關系代管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③在職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籍證明。
④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現(xiàn)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資格復審安排
復審時間:4月25-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復審地點:市直、區(qū)、省屬單位在市人社局人才市場一樓大廳(朝陽東路22號);四縣復審地點由各縣負責確定。
3、人民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和體檢、體能測評同時進行: (1)報到時間:第一批:報考東??h公安局、灌云縣公安局職位考生2013年4月26日早上6:00-6:30報到。第二批:報考市公安局、灌南縣公安局、市法院、連云法院、贛榆法院、東海法院、東海勞教所、海州森林公安職位考生2013年4月27日早上6:00-6:30報到。(2)報到地點:市公安局后二樓禮堂(新浦區(qū)朝陽東路9號)。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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