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 包 方: 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某有限責任公司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某住宅小區(qū)15#樓外墻外保溫分項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質量等級(合格): 合格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 暫定468000元整
外墻保溫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發(fā)包人(全稱):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人(全稱):某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業(yè)分包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某住宅小區(qū)
1.2 工程地址: 民族東路北段
1.3 工程內容: 某住宅小區(qū) 15#樓外墻外保溫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2、1工程做法:瓷磚面層采用jy附有錨栓系統(tǒng)(詳圖集第四頁),20米以上部位采用錨粘滿粘法。其它部位按照nmtXX-01圖集進行施工,
2.2 承包范圍: 施工圖范圍內外墻的全部保溫部位和抹灰部位(包括屋頂造型部分)。外墻大墻面部分:①首層及局部二、三層面磚飾面部分:專用粘結砂漿粘結 18公斤以上阻燃自熄eps聚苯板按照jy附有錨栓系統(tǒng)(詳圖集第四頁)施工。
②二層以上涂料飾面部分:采用錨栓法。 即在jy 無錨栓系統(tǒng)的基礎上增加錨栓,同時錨粘。每平米錨栓不得少于四個。
③ 凸窗上及空調板下面、與室內相連的凸出外挑及裝飾線、門窗側口部分:局部抹抗裂砂漿找平,同時鋪貼網(wǎng)格布。(與室內直接接觸部分采用聚苯板保溫)。
④ 陽臺欄板、南立面出挑裝飾立面及未與室內相連的外墻部位原全為水泥砂漿抹灰均改為抗裂砂漿找平,同時鋪貼網(wǎng)格布。(與室內直接接觸部分采用聚苯板保溫)
⑤ 二層和復式層圓弧窗套線條、北立面窗套、樓梯間裝飾線采用聚苯板線條。
⑥ 原圖紙中的窗間墻部位鋸齒聚苯板線條取消。
⑦ 以上根據(jù)圖紙設計確定的施工內容,若有另外增加線條部分,決算時按照展開面積每平米72 元計算。
⑧ 原圖紙中分格縫取消。
2.3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2.4進場材料:乙方應及時遞交有關材料樣品及檢驗報告。乙方進場材料必須與投標樣品及資料說明一致,雙方約定乙方進場材料為 大連鼎坤保溫建筑材料如乙方中途更換材料,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二天內無條件退出施工現(xiàn)場,同時扣除剩余尾款。
第三條 合同工期
3.1 甲方于 單棟樓人員及材料進場之前3日,提供外墻施工作業(yè)面。
3.2 開工日期:開工日期為10月2日,工期為25天。
3.2 竣工日期: 10月26日之前。
第四條 工程質量
4.1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第五條 合同價款
5.1 合同單價:所有施工部位均按綜合每平米72元計取,承包內容見2.2。
5.2 合同總價款:保溫工程量暫估為 6500平米,工程總造價暫定為468000元。外墻大墻面 部位保溫層厚度為 60 mm,超厚或超薄部位均不增減費用
5.3 價款調整:按實際施工展開面積計取工程量,單價每平米 72.00元包死,不再調整工程價款。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開工后三天內乙方將施工所用材料的50%以上進入施工現(xiàn)場,甲方撥付進場材料款的50%。每棟樓聚苯板粘貼完成后付至該棟樓承包造價的40%的進度款;面層完成后付至棟樓承包造價的70%的進度款,工程竣工
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付至單棟樓結算款的95%;余5%質保金,單棟樓驗收合格之日起滿兩年工程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6.2 計算原則: 對于所有施工內容均按展開面積進行結算。
第七條 發(fā)包人責任
7.1 發(fā)包人根據(jù)合同要求及時撥款,因款項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發(fā)包人承擔。
7.2 發(fā)包人以單棟樓施工前2日,負責接通承包人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的接點。滿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用電量的需要。
7.3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無償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包括 工人住宿、生活及施工用水電、工人食堂指定地點、材料庫房、外墻保溫施工用腳手架、腳手架至少提供滿鋪二步腳手板、提供垂直運輸。與門窗框穿插進行。
7.4發(fā)包人負責審核并批準乙方的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隨時監(jiān)督檢查乙方施工進度的質量,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有關結算。
7.5發(fā)包人負責協(xié)調承包人與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條 承包人責任
8.1承包人應根據(jù)發(fā)包人提出要求和有關技術說明,進行外墻保溫工程施工,承包人應及時提供和保證相關材料、人員、機具的供應和到位,并在進場后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施工進度計劃,以確保整個施工的順利進行。
8.2 承包人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xiàn)行及企業(yè)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進行外墻保溫施工。承包人派駐工地項目經(jīng)理 .承包人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及安全管理體系.配備相關人員進行質量安全管理.
8.3 承包人應在開工前遞交有關材料樣品及檢驗報告及關鍵材料的二檢報告。
8.4 承包人應服從甲方、總包、監(jiān)理單位的指令、安排、檢驗及各規(guī)章制度。違反國家及地方或工地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和監(jiān)理可做出每次500-XX元的罰款。
8.5承包人嚴格遵守施工現(xiàn)場管理規(guī)定,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對施工中揚塵、噪
音、環(huán)境污染、垃圾處理等要求及時有效,做到工完、料凈、場清,保證施工現(xiàn)場整潔有序,創(chuàng)包頭市安全文明工地。
8.6 承包人負責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從安全防護、臨時用電安全、機械安全、保衛(wèi)消防管理、現(xiàn)場管理、料具管理、環(huán)境保護管理、環(huán)衛(wèi)衛(wèi)生管理等方面達到承包人要求。
8.7 承包人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護措施,書面對施工人員交底,提高施工人員成品、半成品保護意識,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損壞,并在交用前,承擔成品保護作用。
8.8 承包人及時將保溫施工的垃圾清運至發(fā)包人指定地點,由發(fā)包人統(tǒng)一運至場外。
8.9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廠家營業(yè)法人執(zhí)照(復印件)、產(chǎn)品簡介(國家認證實驗 室的試驗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技術、質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護、安全施工)。
8.10承包人負責二次材料進場的檢測費用(包括聚苯板、抗裂砂漿、耐堿網(wǎng)格布)。
8.11承包人自行檢查外腳手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則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對現(xiàn)場的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chǎn)和各種人身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8、12承包方負責將凸窗板及裝飾線上堆積的廢棄混凝土剔鑿清理完畢后進行施工。
8.13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墻保溫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維護條件下,使用年限不應少于25年。并承擔在此期間因承包人施工質量問題所應起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
第九條 工期順延
9.1 發(fā)包方在合同規(guī)定開工日期前2天,不能交承包方外墻保溫施工作業(yè)條件,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guī)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時;
9.2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xù)影響8小時以上時。
9.3 未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9.4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fā)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時。
9.5各工種交差作業(yè)時對外墻保溫破壞而進行有償修復時。與保溫作業(yè)面交接的其他工種操作影響保溫收口時,工期相應延長。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lián)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甲方或監(jiān)理的有關規(guī)定、質量、文明施工及安全,違反操作規(guī)程,甲方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處罰。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xù),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xiàn)場的全部安全,嚴把火災關,如引起火災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罰款2~5萬元;
10.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修期限為二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guī)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1.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1.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1%元的違約金。
11.4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每日支付給甲方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延誤工期10天以上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隨時安排其他專業(yè)公司進駐現(xiàn)場進行施工,所發(fā)生的進出場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在三日內全部清理退場)。
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1.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1.5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fā)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11.6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或發(fā)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進行調解
2、調解不成,依法向包頭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承、發(fā)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fā)包人、承包人各執(zhí)二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第十四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發(fā)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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