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位于世界水電之都、長江三峽工程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水電特色鮮明、面向全國招生的綜合性大學。2005年學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yōu)秀;2008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決定部省共建三峽大學。
經(jīng)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批準,我校2013年繼續(xù)在湖北省范圍內開展本科生招生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和鄂招委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多渠道選拔特長突出、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yōu)秀人才,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探索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按省招委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今年我校繼續(xù)拿出部分計劃專門招收農村考生。文理兼收。
二、報名條件
具備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湖北籍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報考。
1、高中階段在各類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的學生。
2、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取得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須取得國家專利證書),或出版了專著,或公開發(fā)表了具有一定研究價值的論文(限第一作者,1500字以上)。
3、具有文學、語言、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出版刊物上發(fā)表文學作品(限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1000字,不含詩歌)一篇及以上者;在省級及以上文藝、體育競賽中獲獎者。
4、在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或在德智體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并受到地(市)級及以上表彰者。
5、我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或省、市級示范中學、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平均成績在中學年級排名居前的優(yōu)秀學生。
6、學習成績優(yōu)秀或具有某方面特長的農村戶籍考生。(符合此條考生須提供農業(yè)戶口證明材料,戶籍制度改革地區(qū)的考生須提供由當?shù)貞艏鞴懿块T出具的原為農業(yè)戶口證明材料。)
三、報名程序
1、在線報名
考生可于2013年2月20日至3月10日登錄三峽大學招生網(wǎng)(http://gate.ctgu.edu.cn),進入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名系統(tǒng),按照要求在線填寫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后打印申請表。
特別提示:為方便考生,我校在宜昌、武漢兩地設置筆試考點,宜昌考點設在三峽大學,武漢考點設在位于武昌的湖北廣播電視大學,考生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選擇筆試地點,在填寫申請表時請務必注明。
2、材料寄送
將打印出的申請表、中學推薦表(表樣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下載)、高考報名登記表、高三學年學習成績年級排名表、獲獎證書、專利、作品等的復印件加蓋所在高中學校公章后,一并郵寄到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注:1、所有材料均用A4紙,并加蓋高中學校公章;2、郵寄請用特快專遞EMS。3、滿足第6條的考生須提供戶籍證明材料。),考生也可將材料直接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均為2013年3月12日。
郵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 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3002
咨詢電話:0717-6392282
特別提示:1)、考生如果僅寄送了紙質報名材料,而未進行網(wǎng)上報名的,為無效報名。2)、所收紙質材料一律不退還,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四、考核辦法
1、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材料進行資格審查,3月20日在學校招生網(wǎng)上公布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名單,同時公布筆試具體考場安排、報名確認及繳納考試費等相關事項。
2、報名確認及考場查看
時間:3月24日上午8:00-12:00
宜昌考點:三峽大學
武漢考點:湖北廣播電視大學(位于武昌)
考生或家長持考生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網(wǎng)上打印的準考證到相應考點考場辦公室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并繳納考試費;查看具體考場安排。
3、筆試
時間:3月24日下午2:00-5:00
筆試考核內容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綜合素質四個科目,綜合素質主要考核社會知識、文化基礎、心理素養(yǎng)、邏輯能力、時政形勢等。
4、對符合報名條件第1-5條的考生有關材料和筆試成績進行復核,確定合格考生的名單。
5、對符合報名條件第6條的考生單獨進行資格審查、單獨劃線,單獨確定合格考生的名單。
五、公示
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經(jīng)省招辦審核同意后,將在三峽大學招生網(wǎng)上予以公示,時間為七天。
六、錄取
合格考生須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應標準,并在第二批本科院校中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填報,專業(yè)服從調劑,我校錄取原則為:
1、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第二批本科錄取投檔分數(shù)線,我校將在其特征成績基礎上加10分按專業(yè)志愿進行專業(yè)排序,予以錄取。
2、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將予以錄取。
3、長陽、五峰、神農架林區(qū)合格考生在參加自主選拔錄取時,使用的成績總分中不包括這些地區(qū)考生報考本校的政策性加分(20分)。
七、管理與監(jiān)督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招生及就業(yè)指導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校紀委(監(jiān)察處)全過程監(jiān)督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
(二)在學校招生網(wǎng)上公布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合格考生的名單,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中學要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對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jīng)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同時,三年內我校將不接受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
八、本辦法由三峽大學招生及就業(yè)指導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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