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
來源:易賢網 閱讀:996 次 日期:2013-02-06 16: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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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yè)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jié)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fā)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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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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