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招聘命題工作人員公告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是湖南省教育廳直屬的廳級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師資格證書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和相關的社會考試工作。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要求,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事業(yè)編制的命題工作人員?,F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教育廳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我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院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部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1個;招聘計劃1名,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7月17日至8月17日。
2.報名方式
采取郵箱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材料:①請應聘人員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個人簡歷、科研成果、獲獎及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彩色免冠1寸電子版證件照片。請應聘人員將上述材料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到招聘專用郵箱:ksyrs@hneao.edu.cn(郵件名:“應聘崗位+應聘崗位代碼+學歷或職稱層次+所學專業(yè)+姓名”),并與我院確認郵件是否收到。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學位證書必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yè)不區(qū)分專業(yè)碩士和學術碩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初審: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網上報名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2.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面試通知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獲得復審資格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獲得復審資格人選須攜帶復審所需相應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復審材料原件與復印件清單及其要求(原件查看,復印件提交):
第一、《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打印兩份并本人簽名;
第二、身份證(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
第三、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延期提交的需提供由學校研究生院開出的相關證明);
第四、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證材料;
第五、如未能提供復審要求的材料原件與復印件或材料不全、不清晰;復審材料信息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復審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情況,取消當事者的面試資格。
材料復印件一經提交,不予退回。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1)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考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占20%)、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招聘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業(yè)務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開招聘欄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教育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8090223(辦公室)
0731-88090315(命題處)
監(jiān)督電話:0731-88090370(紀檢與督查處)
附件1: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7月8日
來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7/t20210708_19873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