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公告(2021年第一批)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qū)委組織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15名,均為輔助管理崗?,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職位表(2021年第一批)》(附件1)。
(二)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名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保守國家秘密;
5.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3.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4日至4月9日18:00(如有調整將于報名截止前發(fā)布調整公告);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二)所需資料
1.《工作人員報名表》(表內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報名人員信息表電子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件在同一頁);
4.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先交學歷學位電子驗證證明,畢業(yè)后補驗學歷學位證書);
5.學歷驗證(學信網上電子認證);
6.計劃生育承諾書,手印加簽名(附件4);
7.無違法犯罪承諾書,手印加簽名(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手印加簽名(附件6);
9.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為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黨員身份證明資料(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費證掃描件)等。
以上報名材料請按順序標號及命名并存放于同一文件夾,文件夾及郵件請以“姓名+應聘一般類崗位專干”格式命名,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送至郵箱zzbbgs@szgm.gov.cn。
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報名聯系人:黃小姐,聯系電話:0755-21067897。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光明區(qū)委組織部有權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初審通過的,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考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由光明區(qū)委組織部視情況決定是否減少招考人數。
2.本次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
4.國(境)外院校畢業(yè)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
5.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3月24日。報考人員為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報名時提供學生證及學信網查詢的學籍信息
6.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能及時接聽電話、接收短信;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以綜合材料寫作為主,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按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以不低于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參加面試考生不足1:3比例的,總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劃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結果公布
考生總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組成,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按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上進行公布。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按錄取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上進行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光明區(qū)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結合工作崗位要求進行綜合考察,復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七、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或公示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如出現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不合格,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資格,或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錄用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六)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光明區(qū)委組織部,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45;
光明區(qū)紀委監(jiān)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光明區(qū)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qū)委組織部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1.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職位表(2021年第一批).xlsx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644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