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是2003年4月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內江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市屬唯一一所綜合類高職院校。為拓寬選人視野,廣納優(yōu)秀人才,優(yōu)化教職工隊伍結構,促進學校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相關規(guī)定,經批準,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在編在職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
5.適應工作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等條件;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屬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現工作單位類別應為公益一類或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
8原則上應在原單位工作滿一個聘期,如國家、省、市規(guī)定有服務期限的,從其規(guī)定。
(二)崗位具體條件
1.符合各選調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2020年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2020年 6月。
3.凡條件中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對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40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41周歲人員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內的。
2.未經所在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
3.受處分期間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選調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學院通過官方渠道向社會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報名者可在內江市人事考試網(http://njpta.e21cn.com/)、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njvtc.edu.cn/)上查閱。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24時止。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將填寫好的《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電子文檔發(fā)送至郵箱njvtcrsctp@163.com(報名表命名:公開選調+崗位編碼+姓名)。一人只能報一個崗位,多報視為無效。
學院人事處通過郵件回復初審是否合格,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查看郵件導致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三)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10月16日,地點: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辦公樓三樓二會議室。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出具的在編在職證明及同意參加選調證明(模板見附件3)、單位出具的與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模板見附件4)、《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及相關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查合格者由學院發(fā)放綜合測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在選調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選調職位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綜合測試時間、內容及形式
每一個崗位資格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名額之比不低于2:1,如達不到該比例的,按此比例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該選調崗位。
綜合測試時間為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點開始,地點見綜合測試通知書。
綜合測試分為筆試考核、面試和心理測試。筆試考核時間3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考生文字寫作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素質,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考生應聘崗位所需綜合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心理測試為網絡測試,結果作為聘用重要參考,心理測試結果顯示不適宜選聘崗位工作的,不予聘用。
綜合測試成績=筆試考核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官對參加綜合測試者進行逐項評分,然后計算出綜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80分為合格。按照綜合測試總成績高低和崗位需求人數擇優(yōu)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選。綜合測試分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綜合測試結束后,成績由學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核后予以公布。
(五)成績公布
綜合測試工作結束后,學院于綜合測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綜合測試成績(含筆試考核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確定體檢人員
學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情況進行集體研究,按照考生綜合測試成績(合格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學院電話通知并確定體檢人員是否參加體檢,不參加體檢即是放棄本次選調,學院按照綜合測試成績(合格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無符合遞補條件要求者,該崗位空缺。
(七)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和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市內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guī)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市內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y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
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學院按照綜合測試成績(合格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符合遞補條件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該崗位空缺。
(八)考察
體檢合格后,學院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學院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采取由工作單位及相關部門政審后出具綜合考察材料和到人選工作單位考察相結合方式進行??疾旌笳J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崗位不再遞補。
(九)聘前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學院網站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擬聘用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因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崗位不再遞補。
(十)聘用
經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學院人事處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聘用手續(xù),待遇按上級和學院有關政策執(zhí)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到學院報到。未經學院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2.為保證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以及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3.相關工作人員必須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嚴守紀律,公平公正,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對違紀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上級和學院的有關紀律處分規(guī)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六、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2-2215969(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32-2264990、0832-2567828,(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辦、監(jiān)審處)
附件:1.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下載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0年9月16日
信息來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0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