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名?,F將有關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法官助理4名:男2名,女2名。
司法警察2名,限男性。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公安、法院、檢察院在編在職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2.忠誠干凈擔當,有很強的紀律意識和執(zhí)行力,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未受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
5.歷年來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選調:
(1)具有《公務員法》、《法官法》等規(guī)定的任職回避情形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4)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1.法官助理崗位
(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或者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A);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yōu)先選調: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
②在法院擔任法官助理或書記員三年以上的;
③近三年有省級以上調研成果、案例分析、論文等三類獲獎作品(不包括信息、宣傳作品)的;
2.司法警察崗位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現具有警察身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yōu)先選調: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
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或者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A);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調動任命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
1.報名人員須在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thqfy.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填好后,將電子表格和其他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掃描件于2020年2月28日18時前發(fā)至電子信箱(ycthfyzzc@163.com),并于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將相關報名材料用快件寄出(以郵戳為準),最終以收到郵件材料為確認報名。
2.郵寄地點: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鹽城市亭湖區(qū)青年東路53號;郵編:224000;聯系人:劉苳;聯系電話:0515—68558016,18862006033,15995184695。)
3.網上報名時提供掃描件包括以下資料:
(1)從網上下載填寫的《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公務員登記表》或《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復印件;
(5)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3張);
(7)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原職務任命文件;
(9)主要工作成果(含工作業(yè)績、調研文章、論文等)、表彰獎勵證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工作業(yè)績的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一式兩份,報名資料恕不退還,代為保密。報名者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取消其選調資格,并通報給所屬紀檢監(jiān)察機關)。
4.資格審查:依據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縮減選調計劃。
(二)選調考試
1.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2.面試,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得分,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總分100分。
(三)考察
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和廉政情況。
(四)體檢
根據綜合考察情況研究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公示
綜合考察人選的考察情況和崗位相適度等因素,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可依次遞補。
(六)調動任命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異議者反映問題經查證不實的,按公務員調動程序辦理調動,并按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任命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本次選調本著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組織紀律進行,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 0515--68558020。
本次選調將電話告知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名單。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報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