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平安和諧的營商環(huán)境,有效提升公安機關治安防控能力,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經(jīng)上級批準,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擬招聘合同制公安警務輔助人員17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數(shù)量和崗位
招聘合同制公安輔警170人,崗位安排待招錄結束后,由大東公安分局統(tǒng)一分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輔警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要求男性,年滿18周歲,并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身高1.70米以上;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矯正視力在1.0以上,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或解聘人的人員;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本人或直系親屬正在被公安機關調查的;
6.身體任何部位具有紋身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優(yōu)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錄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有c1票(含)以上駕駛證并能熟練掌握駕駛技能的。
五、錄用
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大東區(qū)政府網(wǎng)”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接受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以及其他影響錄用問題并查實的,隨時取消錄用資格;問題一事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擬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崗位調劑,否則不予錄用。
六、組織領導
本次招錄工作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社局,考錄過程中如遇疑難問題,由領導小組做最終決定。
七、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性質。此次招聘人員的用工性質為合同制,不占編制,沒有執(zhí)法權限。
(二)工資待遇。工資標準為2970元/月,繳納“五險一金”,其中,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由本人繳納。用人單位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發(fā)放工資標準為1800元工資+500元超時補貼。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三)合同簽訂。本次聘用輔警人員的用工形式為派遣制臨時用工性質。本人與指定的人力資源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凡違反法律、單位紀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勝任工作的,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相關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24-88503078
大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