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法檢學習1群471610650為貫徹落實司法改革要求,適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平正義的新需求,進一步加強隊伍法院建設,充實補充審判輔助力量,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確保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zhí)行難”攻堅戰(zhàn),促進審判質(zhì)量和效率的提高,按照人員分類管理的要求,經(jīng)縣人民政府批準,睢寧縣人社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3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quán)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 自愿從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遵守法院制度,服從組織分配。
(三)年齡、戶籍等條件:
本次招聘中時間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8年05月30日。
1. 輔警年齡限制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2000年5月30日前、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其余職位,年齡限制在18周歲以上、35歲以下(即2000年5月30日前、1983年5月30日后出生)。
2.法官助理職位不限戶籍,其余職位限睢寧戶籍。
3. 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等有關證明材料。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 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見《崗位表》)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違反黨(團)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的人員;
2、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因違反行政法規(guī)受到行政處罰的;
5、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過記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6、被單位辭退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8、本人、配偶、直系親屬,以及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9、近親屬或本人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報名網(wǎng)址:睢寧縣人社招聘平臺 (http://zp.cnsn.gov.cn/)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2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30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31日16: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近期本人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在資格復審時,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網(wǎng)上報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則資格復審為不合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nèi)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報名結(jié)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崗位取消后,已完成繳費的人員退還報名筆試費用。
4.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5.報考人員須在6月1日9:00- 6月1日24:00到中國睢寧門戶網(wǎng)站睢寧縣人社招聘平臺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