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和《石首市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公開選調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現就2018年石首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職位及人數
選調的職位共20名,其中行政編制(公務員)職位15名、參公事業(yè)編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職位2名、事業(yè)編制3名。具體為:
(一)市政府辦公室:5名(行政編制)。
(二)市政協(xié)辦公室:1名(行政編制)。
(三)市委組織部:2名(行政編制)。
市電教中心:3名(事業(yè)編制)。
(四)市委宣傳部:2名(行政編制)。
(五)市委政法委:2名(行政編制)。
(六)市委老干局:1名(行政編制)。
(七)市委史志辦:2名(參公事業(yè)編制)。
(八)市婦聯:1名(行政編制)。
(九)市團委:1名(行政編制)。
二、公開選調的對象
(一)行政編制:面向公務員選調。
(二)參公事業(yè)編制:面向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
(三)事業(yè)編制:面向事業(yè)單位人員選調。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計算工作經歷時,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8日;
(三)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四)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身份等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四)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回避關系的選調職位。
四、選調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可由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不得重復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27日8:30—2月2日17:30。
3、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見附件1)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8年石首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表樣見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及其他重要證明資料的原件、復印件(1份);
(4)基層工作經歷和本人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和各選調單位根據選調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選調人員名單。報名期間,各選調單位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各選調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三)組織公開選調。
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籌。公開選調實行差額選調。根據當前我市干部隊伍實際,各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超過選調職位數,即可進行公開選調。采取筆試、面試、履歷分析等方式進行,按照筆試占40%、面試占50%、履歷分析占10%的比例實行百分制綜合計算成績。其中:
1、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選調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由各選調單位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各選調單位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履歷分析。履歷分析主要對面試人選的學歷、經歷、年度考核、工作業(yè)績、獲獎表彰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量化評分。具體量化評分操作細則由各選調單位根據職位特點要求和比選擇優(yōu)的原則研究制定并對外公布。
(四)考察與體檢。
1. 考察。選調單位組織被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公開選調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職位選調人數n+1的模式確定考察對象。根據選調職位要求,各選調單位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堅持以實干論實績、從實績看德才,以干事創(chuàng)業(yè)為中心,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
2. 體檢。選調單位組織被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在具有公務員招錄體檢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五)討論決定與公示。
1. 討論決定。選調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和考察、體檢情況及選調職位要求,集體研究決定呈報擬選調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確定擬選調人選時,要把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簡單地以分取人。
2. 公示。由市委組織部和選調單位將擬選調人員分別在石首門戶網、今日石首和石首先鋒微信公眾號、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及選調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選調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舉報反映或者有舉報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市委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試用通知。對有舉報反映查證屬實影響選調錄用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綜合排序依次遞補公示。
此次選調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選調人員試用期內的工資待遇在原單位領取。
(七)辦理正式調動。
選調試用期滿,選調人員考核合格且能勝任相應工作崗位的,經選調單位集體研究呈報,市委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選調調動手續(xù)。選調人員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相應工作崗位的,經選調單位呈報書面鑒定材料,市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不予選調錄用手續(xù)。試用期滿,有職位出現不予錄用選調試用人員,出現空缺不遞補試用。
五、紀律監(jiān)督
2018年石首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由市紀委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紀委0716-7815745,7819729;市委組織部0716-12380、0716-7819989。
中共石首市委組織部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