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舒蘭市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現將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計劃納入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7個崗位,共143人。具體招聘崗位及其條件詳見《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22日至1999年12月22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普通高校2017年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12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戶籍、工作經歷、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等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其專業(yè)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系列。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及格線以上),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亦相同,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體檢工作由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對首次體檢異常人員,由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一次復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考生自行體檢的結果不作為招聘體檢結論依據。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開始后則不再替補。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或與本《公告》規(guī)定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報考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員對考生報名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考生傳真發(fā)送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考生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2017年報考舒蘭市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對于《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及其條件—覽表》(附件1)中放寬年齡或限定戶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允許交流(包括調配、借調、招聘、選拔、辭職、離崗)。
4.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戶籍要求的(以2017年12月22日之前取得當地戶籍時間為準),按照《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要求執(zhí)行。
5.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6.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由于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7.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一)信息發(fā)布網站和媒體
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ljl.lss.gov.cn)。
(二)其它事項
本次招聘考試的其它有關政策、考務信息查詢可登錄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ljl.lss. gov.
cn)查詢。
1.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詳見《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
2. 報名期間網絡技術服務電話: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試中心)
3.報名期間監(jiān)督仲裁電話:0432—68250158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
4.《2017年舒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5.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補充公告。
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