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批準同意,現決定面向全縣縣鄉(xiāng)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2名公務員、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充實到縣審計局審計工作崗位。
一、計劃和崗位
具體計劃和職位情況見附件。如原為公務員、參公身份的,自愿選調到事業(yè)單位的,須放棄原有身份。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縣鄉(xiāng)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中試用期滿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具體見職位要求)。
(二)相關條件
⒈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夠適應經常性加班;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約定服務期未滿的(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存在較重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影響期限的;
(5)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⒈報名時間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縣編辦、縣人社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縣人社局307室(蘇州東路17號縣廣電臺大樓)。
報考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崗位表附后),按要求填報《報名登記表》(從花鄉(xiāng)沭陽網站下載)?,F場報名須提交《報名登記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張(原件審核后予以退還)。
⒉報名、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⑴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現場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⑵報考人員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⑶考生完成報名后,應保持《報名登記表》上所填聯(lián)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⑷報名結束后,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
(二)考試考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在2017年11月27日09:00—17:00到縣人社局307室領取《準考證》。由縣編辦、縣人社局根據崗位匹配需要采取適當方式進行選調。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編辦、縣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考核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⒈考核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察。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上述所有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花鄉(xiāng)沭陽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⒉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到選調單位先行試用。試用合格、能夠適應崗位的,辦理調動手續(xù)。不能適應的,回原單位上班。
在體檢、考察、公示、相關手續(xù)辦理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相關手續(xù)辦理結束后,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527-83595866。
五、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沭陽縣編辦、沭陽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27-83068017 (縣編辦 ),0527-83595162(縣人社局事管科)。
縣編辦 縣人社局 縣審計局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