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開平市政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開府辦〔2012〕15號)和《關于<開平市政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開人社〔2013〕96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開平市農業(yè)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考3名政府雇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職責
崗位:農辦文秘崗位雇員1名,綜合業(yè)務崗位雇員1名、辦公室業(yè)務崗位雇員1名(詳見附件1)。
職責:
(一)農辦文秘崗位雇員:協(xié)助農辦處理公文寫作、材料整理工作。
(二)綜合業(yè)務崗位雇員:協(xié)助農辦處理文件收發(fā)、會務管理工作。
(三)辦公室業(yè)務崗雇員:協(xié)助辦公室處理財務記賬、財務審計工作。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熱愛祖國和人民;
(二)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愿意履行雇員義務;
(四)與本單位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工作人員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五)其他具體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注:以下人員不得報名: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或近年參加廣東省組織粵東西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約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15日(共三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報名地點:開平市行政機關大樓3樓開平市農業(yè)局辦公室(地址:開平市長沙光華路1號,聯系電話:0750—2268375。
(三)報名提交資料:現場報名時須提交《開平市農業(yè)局招考政府雇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鎮(zhèn)級計生部門出具的近1個月內的計生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四)報名要求: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報考人員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
注: 報考人員要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有效。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工作經歷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或簽訂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算起,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證明或工作協(xié)議等材料為依據。在軍隊工作的經歷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務經歷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7年11月13日。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政府雇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筆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試。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范圍中,按同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報考人員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
五、體檢
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六、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雇用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疾觳缓细竦?,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補人選。
七、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雇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經復審通過的擬雇用人員名單,在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
八、雇用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雇用手續(xù)。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開平市農業(yè)局負責解釋,聯系人:林國相 ,聯系電話:0750--2268375
政策咨詢及監(jiān)督舉報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受理,電話:0750--2257303。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開平市農業(yè)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