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祿口交巡警中隊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男性(江寧區(qū)本地戶籍);
3、矯正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或4.8;
4、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公安警輔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6、高中以上學歷;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的;
3、目前正在從事警輔工作的人員,或者由于各種原因曾被公安機關解聘、開除、辭退的警輔人員;
4、曾有嚴重違紀行為的;
5、具有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6日(包括節(jié)假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點:祿口街道天祿路778號祿口交警中隊服務大廳(成功社區(qū)居委會旁);
4、報名表格:報名人員在中國江寧(www.jiangning.gov.cn)門戶網(wǎng)站上填報并打印《祿口交巡警中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面試需提供;
5、咨詢電話:025-84951835
(二)面試及資格審查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證、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等公告中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將網(wǎng)上報名表格打印;
4、招聘人員持《祿口交巡警中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三)政審
面試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jù)招聘人員面試成績排名以及政審結論,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按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和有效身份證明。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4、體檢費用:根據(jù)確定的體檢標準,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
(五)培訓及聘用
對初步確定的輔警人員,由祿口交巡警中隊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崗位工作,并確定試用期,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將由祿口交巡警中隊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考評組,對招聘人員進行政審考察,確保招聘工作圓滿成功。
祿口交巡警中隊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