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上級檢察機關和縣委同意,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財務工作人員1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與職位
計劃選調縣人民檢察院財務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江華瑤族自治縣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的在職在編人員,現(xiàn)任副科級以下職務(不含副科級)。
三、選調條件
(一)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為經(jīng)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yè),并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時間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選調后服從用人單位安排,5年內不允許外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3、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公開選調在永州人事考試網(wǎng)、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等網(wǎng)站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
(五)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
(六)體檢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1人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七)考察
考察由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及有關部門組成聯(lián)合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
體檢、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討論決定
考察結束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
(九)公示、調入
將確定的擬選調人選,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則確定為正式選調人選,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本公告由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6-2325102,13974689797(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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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江華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