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政協辦公室工作人員(編外)2名。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相關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市政協辦公室和市人社局共同組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智匯宿遷等網站向社會發(fā)布公告。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8日9∶00-9月15日17∶00(節(jié)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3號窗口(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1號樓)。
4.報名需提供材料: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秿徫缓喗楸怼芬蟮钠渌凶C件和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二)筆試。
報名結束后組織筆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文字寫作。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四)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由市政協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與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公示3天。
(六)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根據《宿遷市市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核定工資待遇,按照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在體檢、考察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3007(宿遷市人才服務中心)。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139
附件: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