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完善校內人員流動機制,經研究,決定面向校內教職工開展2017年度校內招聘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數(shù)量參見《南通大學2017年校內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應聘對象
凡我校在職教職工,含事業(yè)編制及人才租賃人員,在現(xiàn)崗位工作滿3年者,經現(xiàn)所在部門同意,可報名應聘,具有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人員報名應聘須經組織部門同意。
三、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勤奮踏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合格以上;
2. 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具有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
3. 應聘人員原則上應具備碩士以上學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
(二)崗位條件
各崗位具體條件見各招聘單位工作方案(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崗位。在校園網辦公系統(tǒng)及人事處網頁上發(fā)布擬招聘崗位的基本信息(本公告附件1)。
(二)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南通大學校內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南通大學2017年校內招聘報名匯總表》(附件4),經本人現(xiàn)所在部門同意并簽字蓋章后,交人事處人事科,具有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人員須經組織部門簽字蓋章。
(三)資格審查。人事處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公布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
(四)考核。各用人單位根據(jù)崗位要求,通過面試或筆試等方式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進行考核。
(五)公示。人事處根據(jù)用人單位考核意見,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六)錄用。人事處辦理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的校內轉崗手續(xù)。
五、報名事項
即日起接受報名,6月26日截止。各報名人請在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匯總表》交主校區(qū)6號樓225室,電子版匯總表請發(fā)rsk@ntu.edu.cn,聯(lián)系人:徐勇,聯(lián)系電話:85012082。
南通大學人事處
2017年6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