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6年11月中旬舉行的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明確,該市首批取消調整74項政府部門要求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并明確提出政府部門“不準要”相關證明。并將以“證明清單”的形式,把清理證明的成果固化,約束相關部門,防止奇葩證明反彈。市編辦主任劉云廣表示,為固化清理奇葩證明的成果,本市將推出保留的基層開證明清單,防止奇葩證明“反彈”。
【解析】
近來,各類“奇葩證明”又屢屢出現(xiàn)。如最近發(fā)生的“宜昌市民徐義清為了把父母房產(chǎn)繼承過戶到自己名下,被要求為已離世近百年的祖父母開‘死亡證明’”事件,就讓人相當無奈。究其根源還在于一些地方不少機構對證明材料的需求并未減少。
解決“奇葩證明”,大力改進公共服務,是簡政放權改革的重要內容,既能方便生產(chǎn)生活,促進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激發(fā)市場活力和社會創(chuàng)造力,也是維護群眾權益的應有之義。為此,民政部、公安部等多個部委接連下發(fā)通知,專門整治各領域濫開證明現(xiàn)象,明確規(guī)定了一些不再開具的證明。
要徹底解決濫開證明問題,不僅要落實“新規(guī)”,堵住出口的“塞子”,更要疏導好要證明的需求,也就是各部門必須“步調一致”,要明確辦什么事需要哪些證明,不需要哪些證明,各部門必須統(tǒng)一清單,避免各說各話,各自為政。當然,各部門之間還應充分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建設切實可行的信息共享平臺,努力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從而減少開具證明的種類和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