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起又一起虐童案又隨著新聞報道撲面而來,如浙江義烏3歲男童被老師拽摔致使其骨折;河北深州數(shù)名保育員將兒童置于1.5米高的窗框恐嚇;四川成都某幼兒園也發(fā)生老師用牙簽扎孩子手掌等虐待兒童事件。對于當前頻發(fā)的虐童問題,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虐童案在全國范圍內并不少見,虐童的形式更是多種多樣。這一現(xiàn)象的發(fā)生是有著一定的社會根源的,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
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對虐童行為懲治無力。當諸多虐童事件發(fā)生之后,人們發(fā)現(xiàn)幾乎找不到什么適合的罪名來懲罰虐待兒童的女幼師。就拿溫州虐童案來說,最后法庭判定女幼師顏某無罪,僅僅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這一結果令大眾嘩然。我國法律沒有專門的“虐童罪”,想要用刑罰來懲虐童教師很困難。同樣,規(guī)章制度也并沒有實際的效力,大部分人僅僅是停職處理,甚至在一些案子中,停職只是避避風頭,很快當事人又重新回去當老師了。
教育資源不足,教師隊伍的素質不高且流動性強。當前我國幼兒園需要大量的師資,許多幼兒園在利益的驅使下,使用了大量無證、無資質的幼師,這就使得我們的幼師隊伍在專業(yè)性上大打折扣。同時,對于一些民辦幼兒園教師來說,工資低、沒有編制,許多人僅僅是把幼兒教師當做一份暫時的中轉工作,一旦有別的選擇,她們隨時都會離開。這就使得幼兒園失去了有一層保障。教育資源不足,尤其是學前教育資源不足使得我們的幼兒必須承受這樣的風險。
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我們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首先,國家要健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相關法律。虐童事件頻發(fā),政府也引起了重視,自2015年1月1日起實行的《關于依法處理監(jiān)護人侵害未成年人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就規(guī)定了臨時安置和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制度。然而這以措施仍舊并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基于近年來虐童案頻發(fā)的事實,國內很多專家人士提出可以在刑罰中增設一個虐童罪,或是擴大虐待罪主體的范圍,使得對虐童行為的懲處真正有法可依。
其次,加大教育投入,加強對教師的培訓。仔細探究這些虐童案,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教育資源不足、教師素質不高是導致問題發(fā)生的根本原因之一。要解決這一問題,政府就必須加大教育上的投入,加強教師培訓,凈化教師隊伍,從學校方面避免虐童事件的發(fā)生。
最后,全社會共同努力,使保護未成年人蔚然成風。在中國家長制的大環(huán)境下,未成年人的生存狀況、合法權益往往被忽視,想要扭轉當前局面,真正使未成年人得到保護,必須全社會共同努力,使保護未成年人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