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號)、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6]9號)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做好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對象
凡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統(tǒng)考聯(lián)考上線考生、推薦免試生、團中央支教生、師資計劃生、調(diào)劑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材料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等方面的考核。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業(yè)務課及綜合素質考核均應量化。
4.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在進行復試工作現(xiàn)場時關閉通訊工具。
5.復試一般以差額方式進行。
三、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
2.各學院成立以主管院長為組長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及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本學院復試及錄取的督查(包括復試程序、復試辦法、錄取結果、投訴處理等)。各學院對所有的復試人員進行招生政策、辦法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調(diào)換。
四、筆試命題及評卷原則
1.命題人員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組長與學院各復試小組組長商議確定,每人只能參加一個專業(yè)其中一科的命題工作;
2.每科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200分;
3.加強保密措施,嚴禁泄密(復試命題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
4.評卷由復試小組共同制定評分標準、共同評卷;
5.答卷紙由學校統(tǒng)一制定、提供。
五、綜合面試原則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面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專業(yè)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2.復試小組成員一般為全體導師(成員不少于5人),每位復試小組成員應在復試結果上簽名;
3.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全程錄音錄像,并妥存?zhèn)洳?錄音錄像資料保存一年);
4.參加復試的每位小組成員,必須在統(tǒng)一制定的《面試成績表》上給每位復試考生打分,考生面試成績?yōu)槊课粡驮囆〗M成員所有給分的平均數(shù)。若出現(xiàn)異常給分(其異常標準由學院在復試前約定),可視為無效分。
六、復試成績構成和方式
1.復試成績構成: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筆試B(滿分200分)、綜合面試C(滿分80分)、外語復試D(滿分20分);
2.外語復試(參看《2017年四川師范大學碩士生招生外語復試方案》,見附件);若外語復試成績低于12分,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筆試:筆試滿分為200分(藝術、體育類按照招生章程的內(nèi)容實施);筆試科目嚴格按照招生章程上的科目進行;每門科目成績及格(60%)為復試合格,成績不及格則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 綜合面試:綜合面試低于48分者為復試不合格。綜合面試主要內(nèi)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C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C人文素養(yǎng)、心理素質,D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5.同等學力、跨專業(yè)報考考生加試科目為2門:加試形式為筆試,時間為3小時,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其中1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6.專業(yè)學位復試要求若與此辦法不同,則以相應教指委復試要求為準。
7.復試情況必須記錄,并認真填寫《復試情況登記表》。
七、考生總成績
1.一般情況下,復試總成績=A(復試筆試成績)+B(綜合面試成績)+C(外語復試成績)+D(學術成果加分)。計算方法與此有異,必須在已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說明,并按此說明嚴格執(zhí)行,但同一學院必須按同一標準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2.有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專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加分。學術論文加分標準為:公開刊物論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錄期刊論文每篇10分(上述可以累加)。學術專著、專利等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參照以上標準自行確定加分標準。所有加分不超過20分。
3.復試期間同時進行體檢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考生總成績=A+B+C+D+E
其中,A為復試筆試成績,B為綜合面試成績,C為外語口語及聽力成績,D為科研成果加分,E為初試成績。
八、復試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委監(jiān)察處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組長要對本學院復試過程、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負責。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院及時公布復試工作辦法、安排、復試結果等信息,公布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4.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應公布專門人員及電話負責受理考生投訴等事宜,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guī)定時限告知考生。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如對復議結果存在重大爭議,可責成學院進行再次復試。
九、復試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7日前,學院上報研招辦下列材料: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名單(含咨詢、投訴等負責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復試安排(含復試時間、地點、標準、程序、加試科目及辦法);學院自行公布:復試安排、復試名單及初試成績情況、復試辦法、復試結果公布時間、學院信訪投訴渠道(電話及郵箱)、學院招生計劃等信息。
2.3月28日,考生先到研招辦報到,后到學院報到。到研招辦報到需持本人《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畢業(yè)證入學時交驗),掃描第二代身份證后驗證指紋(不在本考點報考考生需要重新采集指紋)。考生到學院報到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畢業(yè)證入學時交驗)、指紋驗證單、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已發(fā)表的科研論文及專著等材料。
3.4月1日前,學院公布復試結果。
4.復試通過的調(diào)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確定“待錄取”狀態(tài)。所有復試通過的考生均須到研招辦辦理調(diào)檔手續(xù)。
5.體檢:考生可到本校醫(yī)院體檢,體檢項目按四川省統(tǒng)一要求的《體檢表》進行;校醫(yī)院體檢時間為3月28日上午8:00-12:00(空腹、備一張一寸照片);4月15日前將體檢表交回研招辦(在本校體驗者由校醫(yī)院統(tǒng)一交)。
6.考生報到后,復試具體安排由各學院組織。
7.學院上報復試結果及相關材料:4月1日將《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所有筆試試卷、復試記錄、復試全程錄音錄像信息學院留存(一年)以備查驗。
8.所有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下載定向協(xié)議,并在4月15日前與工作單位簽好協(xié)議送達我校研究生招辦。
十、復試費用。復試120元/生,加試80元/生,體檢費100元。
十一、投訴咨詢電話。紀委監(jiān)察處投訴電話: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投訴電話:028-84760693。
十二、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負責解釋。
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