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21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scpta.gov.cn)和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jīng)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3月21日-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記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6.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
7.具有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報考和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本次考錄公務員213名。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7年上半年達州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1日至27日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3月21日至27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各縣(市、區(qū))招錄職位的資格初審由當?shù)亟M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負責。
(二)確認繳費
經(jīng)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3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達州市達川區(qū)南外華蜀南路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安排調整。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及復印件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qū)南外華蜀南路)。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二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于2017年6月下旬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2017年6月底前,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請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
(3)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安排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通知。
(三)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7月13日至16日。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具體事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jù)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具體事項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通知。
(三)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各依次遞補一次。
(四)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實行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通過定向考錄、艱苦邊遠地區(qū)降低門檻等優(yōu)惠政策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符合條件的新錄用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承諾服務年限,凡不承諾服務年限的,不予錄用。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轉任至上級單位。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考錄監(jiān)督小組電話: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0818-2391630,12380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3322209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0818-2123499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0818-2392912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3322233
達州市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5201254
達州市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6248283
達州市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7212015
達州市萬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8730059
達州市開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8366521
八、本公告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jù)《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