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專設殘疾人招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推出22個職位。報考條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本科學歷(其中三個崗位為專科學歷)及以上,35周歲以下,省級機關職位要求浙江省戶籍或浙江省生源,各市(設區(qū)的市)職位要求該市戶籍或該市生源。根據(jù)用人單位要求和崗位特點,本次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對報考人員殘疾程度的要求是:肢體殘疾四級,且為單側下肢殘疾,不使用輔助器具(假肢除外),能正常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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