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為《湖南省2017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筆試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試院組織進行。
(二)筆試時間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2017年4月22日9:00 -11:00
申論:2017年4月22日14:00-16:30
(三)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設在長沙市,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四)筆試紀律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入場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記入湖南省煙草專賣局系統(tǒng)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及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記入湖南省煙草專賣局系統(tǒng)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筆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對考生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jù)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記入湖南省煙草專賣局系統(tǒng)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誠信檔案庫,視具體情形記錄期五年或長期記錄。
(五)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5月下旬在“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