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一:田徑
一、測試內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遠、跳高、鉛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標槍(男女均600克)、三級跳遠、100米欄(女子欄間距8.5米、欄高0.76米)、110米欄(男子欄間距8.9米、欄高0.914米)。
二、測試方法
考生可于以上測試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測試。
三、考生須知
1、測試人員自備服裝器材,釘鞋需符合塑膠田徑場要求。
2、測試完成后,考生須確認自己的測試成績后方可離場。
3、所有考生必須服從主考人員的安排,遵守考場紀律,不得作弊,如發(fā)現則嚴肅處理。
項目二:游泳
一、測試內容
1、主項測試:
項目: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四項選其一)
2、副項測試:
項目:四項選其一(不能與主項相同)
二、測試方法
1、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guī)則》。
2、考試在符合標準的50米泳池進行考試。
3、主項測試完畢后間隔20分鐘開始副項測試(如遇特殊原因時間順延)。
三、考生須知:
1、考生自備服裝泳具。
2、測試完成后,考生須確認自己的測試成績后方可離場。
3、所有考生必須服從主考人員的安排,遵守考場紀律,不得作弊,如發(fā)現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