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工作的通知》(鄂組通〔2017〕5號)精神,2017年,十堰市將從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湖北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一批選調生到基層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2017年十堰市計劃招錄選調生120名,其中招錄應屆畢業(yè)生86名,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34名。應屆畢業(yè)生中,面向省內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錄男性選調生53名;面向省內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錄女性選調生23名;面向省內外第一批本科院校招錄水利類、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自然保護與環(huán)境生態(tài)類等緊缺專業(yè)選調生10名。
二、選調對象
應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下同),或具有1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為湖北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yǎng)工程”培養(yǎng)對象。
報考人員均不包括網絡學院、成教學院、自考助學班、專升本的畢業(yè)生,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遵紀守法。
(二)學習成績優(yōu)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fā)展?jié)摿Υ蟆?/p>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勤奮敬業(yè),勇于創(chuàng)新,樂于奉獻,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
(六)身體健康。
(七)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yè)證,2017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位。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共黨員、優(yōu)秀學生干部、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和貧困偏遠地區(qū)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過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網上報名、考試考察、審批錄用等程序進行。具體步驟是:
(一)報考申請和資格初審
符合選調范圍和條件的報考人員,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下載并填寫《2017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及時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交報考申請,同時提交中共黨員、學生干部、獲獎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報考申請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報高校黨委組織部研究確定。
凡報考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錄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網上報名
經各高校黨委組織部初審合格人員,于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間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藍底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與紙質報名材料照片一致)。報名時,必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填報志愿時,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三)網上資格審核與確認
1、網上資格審核。
十堰市委組織部按照報考職位相關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并進一步確認有關資格、條件。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報考人員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7日17:00期間在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同時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3、報送書面報名材料。
通過網上資格審核人員于2017年3月10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紙質報名材料報送或寄至十堰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需要報送材料為:①《2017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黨員、學生干部證明(或學生干部聘書復印件)或校級三好學生證書復印件;④學生成績單;⑤畢業(yè)院校學籍部門出具的高校錄取名冊復印件(用以證明學校錄取批次)。以上復印件需經學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以上材料均一式兩份,A4尺寸紙張打印或復印。資料不全、不合規(guī)范或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材料收取截止時間2017年3月20日),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7:00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組織筆試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17年3月18日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時間一天,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筆試結束后,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分職位按計劃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劃線確定面試人員,其中定向招錄緊缺專業(yè)職位按照1:1.5的比例劃線確定面試人員。如該職位面試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則直接按相應比例減少該職位招錄計劃。
(六)組織面試
面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在2017年4月13日至16日進行。具體事項請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
(七)公示、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計劃選調人數與考察對象1:1.2的比例分別確定各職位考察對象人選。所有入圍下一階段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均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礎上,由十堰市委組織部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進行排序,比選擇優(yōu),研究確定初步錄用人選,不簡單地以分數取人。十堰市委組織部組織初步錄用人選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審批與錄用
十堰市委組織部提出擬錄用人選名單后,經湖北省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不予錄用。
在選調計劃內,因本人放棄及身體等原因出現缺額的,由十堰市委組織部根據需要,從同一招考類別進入考察范圍人員中,依照考察排序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補錄意見并按程序報批。
選調生正式錄用后具備公務員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選調生的分配和使用
對確定錄用的選調生人選,由省委組織部向相關高校發(fā)文予以確認,由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會同有關高校負責辦理選調生的派遣報到手續(xù)。選調生錄取名單在網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單位,并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對無故自行放棄選調生錄取資格的人員,不得辦理改派或調檔手續(xù)。各有關高校根據湖北省委組織部的錄用通知,及時將畢業(yè)生檔案通過機要渠道轉遞到十堰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報到證、戶口和黨團組織關系隨轉。
對于確定錄取的選調生,由十堰市委組織部于2017年7月中旬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十堰市委組織部安排到縣(市)區(qū)基層工作。2017年新招錄選調生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照《湖北省選調生選拔培養(yǎng)管理辦法》(鄂組發(fā)〔2011〕7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選調生招錄的實時動態(tài)信息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查詢。
中共十堰市委組織部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堰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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