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16﹞17號)要求,現(xiàn)將長治市成績合格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核有關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關于學歷學位審核的補充說明
考生除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由考生本人在學信網(wǎng)(http://account.chsi.com.cn)自行注冊后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學歷和無法在學信網(wǎng)注冊的學歷需提供個人檔案內學生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專用章或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專用章,檔案管理或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需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個人檔案中學生登記表丟失的到學校或相關單位開具有關證明或復印有關原始檔案并蓋章簽字。
二、關于工作年限及從業(yè)年限證明的補充說明
專業(yè)年限證明除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外,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三、關于《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中“單位意見”的補充說明
登記表中的“單位意見”除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外,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關于照片的補充說明
請考生攜帶2寸彩照3張(與報名時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報名序號后五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