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fā)〔2016〕30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重點目標任務的通知》(吉政發(fā)〔2016〕35號)文件要求,清理打擊執(zhí)(職)業(yè)資格“掛證”、“助考”行為,給廣大考生提供優(yōu)質高效便捷的服務,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huán)節(jié),按照國家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lián)字〔2016〕10號)要求,我市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考后資格審核實行網(wǎng)上資格審核,預合格考生需在報名所在單位繳納社會保險?,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網(wǎng)上資格審核范圍
2016年度我市二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60分;
建筑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50分;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55分。
在我市參考的預合格考生需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核,名單見附件1。
網(wǎng)上資格審核辦法及時間
預合格考生登錄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jlzkb.com),在便捷通道區(qū)域點擊“考后資格審核” 欄目,進入吉林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資格考后網(wǎng)上審核系統(tǒng),按照有關要求網(wǎng)上填報信息及提交相關材料掃描件,主要流程如下:
登錄系統(tǒng)
預合格考生憑用戶名和密碼進入吉林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系統(tǒng),用戶名為預合格考生的身份證號碼,密碼為身份證號碼的后六位,登錄后請盡快點擊“密碼修改”欄目修改密碼,如因密碼被盜或篡改而影響資格審核的,責任自負。
(二)信息填報及上傳資格審核材料
進入系統(tǒng)后按照操作提示填報有關信息,尤其要填寫本人報考所在單位的社保單位編號和個人編號,無法提供在報考所在單位繳納社保信息的預合格考生,須上傳本人在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書第二款工作內容和地點頁掃描件,此頁需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并由單位法人簽字。
預合格考生要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填報信息不全或者有誤的將不能通過網(wǎng)上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期間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
上傳材料時間:2016年12月17日至24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wǎng)上提交材料,考試成績一律按照無效處理。
預合格考生按照規(guī)定時限上傳網(wǎng)上資格審核所需的畢業(yè)證掃描件等有關材料,詳見附件2,確保上傳材料圖像清晰、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一旦提交將不可修改,信息及相關材料提交后等待審核。審核機構對預合格考生網(wǎng)上上傳材料有異議的,考生必須在審核時間內積極配合到審核機構現(xiàn)場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三)查看審核不通過結果及申請復議
審核不通過結果的查看時間:2016年12月19日至26日16點。預合格考生對資格審核不通過有異議的,可以按照屬地原則申請?zhí)岢鰪妥h,復議提出方式為電話申請,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3,復議截止時間2016年12月26日16時。
(四)查看審核通過結果及證書領取
審核通過結果的查看時間:2016年12月29日以后。證書領取由考生所在單位統(tǒng)一領取,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ǎng)“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單位領取證書時須提供合格考生網(wǎng)上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原件審后退回),《學歷學位及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樣式見附件4)原件上交考試機構,由考試機構留存?zhèn)浒?。證書發(fā)放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相關消息。
四、有關事項
(一)預合格考生請仔細閱讀理解考試報考條件,上傳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掃描件。有關材料掃描件要清楚,格式為JPG,大小為200K以內?!秾W歷學位及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由預合格考生所在單位人事組織部門出具。
(二)預合格考生在報考所在單位繳納社保,憑社保單位編號和個人編號可通過考后網(wǎng)上審核。對于已在報考所在單位工作,尚未繳納社保的預合格考生,憑人社部門備案勞動合同書也可通過考后資格審核(勞動合同書第二款工作內容和地點頁掃描件,此頁需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法人簽字并蓋章),但是必須在審核通過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在報考時的單位繳納社保,三個月之后仍未繳納社保的,人社部門不予核發(fā)合格證書,建設部門不予注冊登記。
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考生原則上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對身份證號碼為外省又無法提供社保信息的預合格考生需配合審核機構提供本人在吉林省的戶口簿等材料。
既沒有參保信息也無法提供在人社部門備案勞動合同的預合格考生,因無法滿足對從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要求,不能通過考后資格審核,也不能取得合格證書。
(三)報考資格審核依據(jù)《關于做好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lián)字〔2016〕10號)文件規(guī)定為準。按照人社部12號令,對提供虛假證明、證書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一經核實,省人事考試中心有權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對查實弄虛作假以及假借考試審核之機非法斂財牟利的單位,由建設部門依法依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對查實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由我中心依據(jù)人社部12令進行處理。
(五)預合格考生如有需要說明的事項,可在備注欄加以文字說明。
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建管處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2、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網(wǎng)上資格審核上傳材料一覽表
易賢下載網(wǎng):長春市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網(wǎng)上資格審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