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報考院系寄(送)報考材料: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后,考生須于 2017年 1 月 8 日前將報考材料寄達所報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報考院系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 1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廈門大學 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 “ 本人自述 ” 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
( 2 )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若無碩士畢業(yè)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碩士生只須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 3 )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yè)證書即可);
( 4 )加蓋本校研究生院(處)培養(yǎng)辦或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 5 )身份證復印件;
( 6 )兩名與所報學科專業(yè)領域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 7 )《報考 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一份);
( 8 )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 9 )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 10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報考條件”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 11 )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的復印件(最遲須在復試或考核前提交)。
( 12 )申請考核的考生,同時還需要提供報考院系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其它報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