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選調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敬業(yè)奉獻,品行端正,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具有較強綜合文字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在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論證中心認證,下同)。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在現(xiàn)行政關系所在單位任公務員工作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從事綜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能夠獨立承擔綜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新提任領導干部尚在試用期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不宜參加選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