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wǎng)上報名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在市人社局、市衛(wèi)計局網(wǎng)站上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注意事項如下:
(1)資格復審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戶籍證明(指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2)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另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3)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4)上述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5)資格復審合格,取得面試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