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時間約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地點在我校,具體安排見我校網站通知。
(二)教育部公布參加全國統(tǒng)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在此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三)我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并在我校網站公布。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除旅游管理碩士),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跨專業(yè)考生按學院要求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均為筆試,加試科目見《吉林師范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復試)》。
(六)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