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招募對象
1、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0年8月12日至1998年8月12日期間出生)的在職工作人員;
2、政治堅定、德才兼?zhèn)?、勤勉務實,熱愛群團工作,具有群團工作經(jīng)驗的可優(yōu)先考慮;
3、在本職崗位中扎實歷練、具有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做出一定的工作成績;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上海市戶籍,非本市戶籍人員參加掛職選派的,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1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nèi));
7、掛職干部需具備的其他工作能力和要求。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在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