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折舊的空間范圍:
除以下情況外,企業(yè)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第一,已提足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二,按規(guī)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注意:
(1) 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2) 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
(二)折舊的時間范圍:
企業(yè)在具體計提折舊時,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xù)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三)確定折舊范圍時應注意的幾點問題:
(1)已達到預定可適用狀態(tài)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2)處于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轉為固定資產后,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3)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